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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武先生
信件标题     请住建局督促润惠园的物业公司公开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提交时间     2022-12-11
信件内容
我是润惠园小区的业主,曾经向贵单位投诉过物业公司没有取得物业服务等级备案就按照一级收费的事情,虽然咨询过自治区住建厅和兵团住建局都说收费前必须取得物业服务等级备案,你们回复因为入住率低,交付时间短的原因不给备案。既然不能备案,请你单位督促信捷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这都不公布,我们怎么知道物业服务达标与否呢?目前物业公司按照一级等级收费,也说了是按照一级等级在服务业主,同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也是物业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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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对武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武先生: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1.润惠园一期于2021年10月交付使用,共有住宅258户,目前入住62户,入住率24.03%。二期于2022年10月交付使用,目前入住0户。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会议:(一)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因此小区目前还不符合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物业服务处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

2.迅捷物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服务内容、标准、等级开展服务,物业于2021年10月一期交工时,在物业办公室对物业服务内容、标准等进行临时公示。目前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在物业办公室对服务等级标准等内容进行重新公示,欢迎前往查阅。

3.查阅过程中如发现迅捷物业未严格按照公示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我单位将尽快实地核查,如确实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情况,将第一时间督促物业整改,并及时予以回复。

联系电话:0902-2565868

第十三师住建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