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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十三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部署全师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兵食药监食监〔2017〕24号)的要求。12月28日,十三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全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做了专题动员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十三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保健食品;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强化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同时针对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审查,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将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营造和掀起全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的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各团场及执法分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重大案件办理等,十三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汇总各团场、各部门的整治工作信息,形成《十三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届时欢迎各部门积极报送有关信息,互通工作进展、连通信息发送、畅通工作衔接,确保我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信息投递邮箱地址:dsssfda@qq.com)
第十三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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