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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物业齐联动 助力灭火保平安
来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作者:黄惠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4 19:27:20

近日,早10时许,十三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区一大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全鑫小区街心公园时,发现有垃圾箱着火,立即电话联系管理单位大佳城镇物业公司前来灭火。为防止火势蔓延,执法人员跑到附近超市接了3桶水倒向垃圾箱,大火被迅速浇灭,只有烟还在冒着。随后,大佳物业洒水车赶到迅速扑灭火情。本次火情紧急处理用时不到10分钟,避免了一场火灾事故。“事发突然,城管队员立刻变身消防员,及时控制了火势,从而没有引发严重后果。”路过群众对此纷纷点赞。

夏季高温炎热,让垃圾着火的‘元凶’,很可能是路人随手扔进的一枚未熄灭的烟头。执法队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乱扔烟头,扔进垃圾的物品一定要将明火掐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下一步,执法队员将对周边居民进行文明劝导和宣传教育,要求大家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排查火灾隐患,提升辖区居民安全感。(十三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黄蕙)

法律小贴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条 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四)乱倒垃圾、粪便、污水,任意焚烧树叶或者垃圾等废弃物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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