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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取钱,判刑!另类“诈骗罪”了解一下!
来源: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作者:韩石磊 魏宇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14 13:21:18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日益猖獗,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诈骗团伙分工协作,包括购买设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环节。

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三与电信诈骗人员“李四”事先通谋,并接受电信诈骗人员“李四”(在逃)协助取款要求,为电信诈骗人员取款。2018年某日,电信诈骗人员冒充新疆某公司领导骗取被害人王五信任,安排被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2018年某日,被害人王五先后分三笔向指定账户汇款共计11万元。后电信诈骗人员通过转账方式,将其中5万元分别转入甲、乙、丙三人银行卡账户内。同日,被告人张三在外出办事途中,接到“李四”要求取款电话,遂开车至“李四”处,取上银行卡后开车至某信用社,通过ATM自助取款机将甲、丙二人银行卡账户内32300元取出,将所取钱款和银行卡交给“李四”,非法所得600元。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三与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事前同谋,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进行取现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普法小课堂:

参与电信诈骗取钱构成何种犯罪,关键看是否明知所取款项是诈骗犯罪所得。就算是没有参与前一阶段电信诈骗犯罪主体实施的具体诈骗行为,但是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为诈骗犯罪团伙取赃款,其行为是属于诈骗中的一个环节,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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