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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13 00:57:35


2020年8月,受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项目

2)建设地点:二道湖工业园区。

3)建设概要:总占地面积100亩,建设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35065万元,其中Ι期投资7775万元;Ⅱ期投资13645万元; Ⅲ投资13645万元(项目投资包括土地购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伟

联系电话:181782614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龙

联系电话:1399918725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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