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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7-25 17:31:23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2期)的公告,涉及6家经营食品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黄田农场天添蔬菜店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黄田农场天添蔬菜店经营的豇豆(销售日期:2022年6月2日),检验项目噻虫嗪检测值为:0.5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5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豇豆(购进日期:2022年6月2日)由当事人从哈密市黄田农场十二连大棚农户手中采购的,共17kg(带包装)。于当日销售完(其中抽样购买3kg),无库存。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积极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豇豆属于食用农产品,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二、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兴霞蔬菜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兴霞蔬菜店经营的生姜(销售日期:2022年6月2日),检验项目噻虫胺检测值为:0.4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5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6月2日)由当事人从黄田农场菜贩手中采购的,共20kg。于当日销售完(其中抽样购买3kg),无库存。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积极整改。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生姜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三、哈密红星三场肖鑫豆腐加工坊生产的豆腐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红星三场肖鑫豆腐加工坊生产的豆腐皮(生产日期:2022年6月11日),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为:0.07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7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豆腐皮由当事人于2022年6月11日生产,共30kg。销售15kg(其中抽样购买2kg),剩余15kg超过保质期(保质期2天)送给养羊户。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积极整改。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豆腐皮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四、农十三师红星一场小徐蔬菜店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农十三师红星一场小徐蔬菜店经营的豇豆(销售日期:2022年6月5日),检验项目灭蝇胺检测值为:0.9mg/kg(标准指标≤0.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6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豇豆(购进日期:2022年6月5日)由当事人从哈密市伊州区银生蔬菜批发中心购进,共6.3kg。于当日销售完(其中抽样购买3kg),无库存。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积极整改。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豇豆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五、哈密伊州区为民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伊州区为民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韭菜(销售日期:2022年6月4日),检验项目毒死蜱检测值为:0.10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5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韭菜(购进日期:2022-06-04)由当事人从伊州区东疆春市场菜农手中采购的,共8kg。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韭菜属于食用农产品,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六、伊州区大营房家佳福超市经营的毛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州区大营房家佳福超市经营的毛白菜(销售日期:2022年6月10日),检验项目毒死蜱检测值为:0.21mg/kg(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6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毛白菜(购进日期:2022年6月10日)由当事人从红星美凯龙小芳蔬菜批发配送店采购的,共4kg。于当日销售完(其中抽样购买3.2kg),自己消耗0.8kg,无库存。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毛白菜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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