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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十三师新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华卫红非因工伤(病)残职工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现场复查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示期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十三师新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02-2566298 2566206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1号
邮编:839000
十三师新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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