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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兵农社发〔2022〕5号)和《十三师新星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第十三师新星市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市农发〔2022〕28号)文件要求,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团场开展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农工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经兵团级及以上农工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自主自愿申报,团场审核推荐,师市复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师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902-2565459
附表1、2: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农工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复核结果
师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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