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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本机关发布的《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师市文物保护工作,深入挖掘和阐释文物背后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完善师市文物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师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师市先进文化示范区建设。结合师市实际,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起草了《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编制的《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师市办政规﹝2023﹞4号)于2023年11月7日公布。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并结合师市实际,在借鉴了兵团各师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三、制定过程
《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起草之初,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团场,师市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等17个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6月-7月在十三师政务网站公示,经修改完善后依法报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将确定版报送师市行政常务会(2023年第11次)审议并得到通过。
四、主要内容及说明
《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第十三师新星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均有36条。管理办法均依法依规并结合师市实际编制,逐步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专门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在加强和规范对师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师市文物安全、师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属地保护与监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定级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素、保护规划等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第十三师新星市
2023年12月1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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