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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第17期),涉及十三师1家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市晓红手工凉皮店经营的凉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市晓红手工凉皮店于2023年10月24日经营的凉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为0.0516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该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7日对哈密市晓红手工凉皮店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凉皮是当事人加工自制,当日共制作10公斤(其中1.5公斤被抽检)。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当事人2023年10月24日加工自制的凉皮于当日销售6公斤,剩余4公斤扔弃处理,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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