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师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服务方式,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1.违法属地管辖、级别管辖原则办案处罚;
2.不履行法定协作程序,违规跨区域查封、扣押、传唤,搞“远洋捕捞”式执法。
(二)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
1. 逐利执法、以罚增收,将罚没指标与办案经费、单位和人员考核挂钩;
2.通过搞排名、通报结果等方式,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3.变相设置隐形考核指标;
4.滥用执法权,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摊派费用;
5.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
6.接受违规宴请、礼品礼金,充当掮客,协调案件,办人情案、关系案;
7.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测检疫检验评估机构,与相关机构勾连牟利。
(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
2.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罚款,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示的不公示,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重大执法决定不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者审核机制形同虚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定、管理、适用不严格,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一律关停、类案不同罚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罚款等。
3.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检查;检查计划不按要求备案;检查审批不规范或者不审批;检查结果处置不规范,随意处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检查;以“观摩”“督导”“指导”等名义变相检查,增加企业迎检负担;违规开展无差别全覆盖检查等。
4.采取查封的主体以及人员超越权限、无法定依据;实施查封未向机关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实施查封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未告知查封依据、内容和救济权利;重复查封;查封收取保管费用;查封与违法事实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财务、不具有“涉案性”;违法查封“生活必需品”;查扣物品保管不当;擅自处置查封财产;查封超越“法定期限”等。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专项行动期间,广大职工群众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提供问题线索。
举报投诉单位及电话:
0902-2567755 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
0902-2208981 第十三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受理问题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诉求人需提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处理。
(二)投诉举报应当基于事实,不得故意夸大或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欢迎广大交通运输从业者和职工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为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