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擅自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例如私自搭建简陋作坊制作香肠、腊肉、卤肉等。
2.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以及注水肉,含有瘦肉精、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制品及肉类产品的。
3.肉制品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4.火锅店、烧烤店、驴肉馆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用其他肉类冒充烤羊肉串、烤牛肉串。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违规线索。
5.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存在虚假内容,包括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等信息造假;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调配出的风味肉制品,包装上食品名称、包装图案等具有欺骗性、误导性,如将调配的牛肉味零食包装成“纯牛肉干”。
6.其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7.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8.制售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9.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10.食品加工时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11.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违法违规线索。
12.其他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12315、0902-2565052
网络举报:12315微信小程序
信函举报:十三师新星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师市市场监管局)
举报邮箱:scjg13@126.com
现场举报:十三师新星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师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