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   正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第十三师新星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十三师新星市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户籍或持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三)驻兵团第十三师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在兵团第十三师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兵团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由兵团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负责解释,地址为: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北区师范学院咨询电话:0993-2055512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体检要求。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红星医院(其他同级别医院)及以上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受理机构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902-2565956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541810:00—5917:00

第二批次:202561310:00—62317:00

3:20256月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参加第二批的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按照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2.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1)“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

2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书照片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41810:00—51217:00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61310:00—61517:00

现场确认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

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1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1)兵团第十三师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兵团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

4: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体检表原件加盖红星医院(其他同级别医院)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不合格”。

8.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9.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任何环节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依程序及时更正

五、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导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54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