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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间难免会有纠纷,起诉到法院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但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不仅产生费用,还伤害了朋友间的友谊。不打官司又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告诉你:不必为难,确认过眼神,你就是那个需要司法确认的人。
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让当事人“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了纠纷,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7月,张三雇佣李四为其承包的装修工程提供劳务,约定月工资8000元,工程完工后张三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迟迟不予支付工资。碍于朋友间的情面李四一直没有起诉。但张三一拖再拖,又让李四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后来张三听说法院的法官每周都会进驻连队、社区为辖区居民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李四找到了红星四场法官工作室。赵法官当即便联系了张三询问拖欠劳务费的原由,经过赵法官耐心地调解,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在赵法官的沟通协调下,最终双方在红星四场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日受理审查后,认定该调解协议符合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的确认要求,当日出具确定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这场纠纷以”零成本“圆满解决。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带你了解一下!
什么是“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司法确认有哪些优势?
不收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灵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年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持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纠纷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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