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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法官,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们没那么快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杨某握住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这是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是多年好友,2016年4月13日,王某因耕种土地所需向杨某借款7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当日杨某就将70万元转入王某账户。后王某陆续支付了部分利息及部分本金。杨某因急需用钱向王某索要剩余借款及利息,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限期内归还借款,王某一直未履行,杨某遂向哈密垦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念及双方当事人为多年的好友,不能因金钱断了二人的情分,遂将二人约至法院。经过耐心交谈,杨某表示因为自己着急用钱,多次催要无果,一气之下才一纸诉状将被执行人王某告到法院。王某则表示自己是因为杨某将其诉至法院,心里压着一口气,所以一直不愿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了解到双方都是出于赌气,从友情、信用等方面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开导和劝解。被执行人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杨某伸出了友谊之手,表示一定会尽快将案款全部还清。昔日好友握手言和,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王乐 窦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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