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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十三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创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确保团场、连队(社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提升。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十三师党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纪要精神,制定《十三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奖补资金分配办法(试行)》。
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十三师财政局统筹十三师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涉及团场和连队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综合考核细则,每月对团场进行考核,依据各团场环境卫生整治整改率进行排名,汇总结果上报师领导和考评办,并在师融媒体中心曝光。
该办法设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整治专项奖补资金(其中师奖补资金的70%,即1272.01万元作为基本运行资金,师奖补资金的30%及其他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作为各团场环境卫生考核奖补资金),根据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考核成绩兑现奖补资金,且团场每月考核成绩与师奖补资金发放挂钩。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年底综合统计8个团场环境卫生整治整改率排名情况,作为考核奖补资金发放依据,由十三师财政局根据考核各团场环境卫生整治整改率的排名次序统一发放考核奖补资金(第一名拿到考核奖补资金的130%,第八名只能拿到基本运行经费)。
通过团场以环境卫生整治“脏、乱、差”问题为突破口,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开展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师实际的长效运行机制,为我师“双招双引”、“集聚人口”发挥作用。(十三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庞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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