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师市党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师市党委第三巡察组对师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8日,巡察组向师市财政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师市财政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全局人员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部门同志主动认领问题、深刻自我剖析、制定详细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制定了《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师市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坚持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督查指导各企业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务求整改实效。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建立整改台账,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巩固好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长效机制建设,真正通过整改加快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师属国有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动力。
二、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系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形成制度和习惯。2022年,共组织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学习主要内容。
2.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专题导学、集中议学、个人研学等学习形式,既“请进来”学,又“走出去”学,通过结合业务学、学习先模学、走进一线学、创新载体学等方式,把理论学习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改进学习方法,在学习中加强交流讨论,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2022年开展专题研讨交流20人次。
3.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强化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会会议重要议事议程。全年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意识形态小组会2次,专题中心组学习1次。
5.督促新星运营公司认真学习《十三师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引导基金实行封闭运行,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督促新星运营公司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在师市“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库遴选产业引导基金可投的项目,并定期向师市财政局报告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及投资基金投资方向、投资进度、投资收益等。指导新星运营公司,积极争取胡杨产业基金支持,审核筛选优势项目上报兵团胡杨产业基金。
6.起草了《十三师新星市伙食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师市教育局对师市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复享受伙食补助和变相套取餐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深刻检查,截至目前已将重复享受伙食补助和变相套取餐补金额44.887万元全部退还。在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将此项工作纳入财务检查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予以教育批评。
7.加强政策文件学习,编辑涉及法人治理结构、薪酬绩效、国资监管等八个方面40多个文件汇编。印发《十三师新星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核准备案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规范师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对师属国有企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企业建立完善“三会一层”权责清单、议事规则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8.加快企业处置进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案件查封、保全、诉讼、执行等各个环节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9户企业的处置工作。
9.加强国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投资监督和参股股权等管理办法,强化对监管企业投资和参股股权审核把关;落实全面推进出资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社会等监督统筹衔接,配合审计局完成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进行单项审计,并选聘审计中介机构完成对监管企业2021年经营业绩、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审计。
10.督促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党的建设“两个1%”要求,对党建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切实加强对各项制度的审核,确保各项制度依法依规。
11.加强对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转的监督。督促红星广电公司进一步完善《十三师红星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对董事会落实六大职权作出明确要求,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权限清单要求召开会议。督促红星建设集团印发《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会办公室,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确保会议按要求、按程序召开。
12.制定了《十三师新星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范围和口径,构建由工资效益联动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切实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如实足额计提绩效工资等相关费用。督促红星建设集团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核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将超发部分退还,并制定完善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绩效工资总额的分析与计提。
13.按照《2021年十三师新星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开展“六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22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三师新星市国有企业“六定”工作总结评估会议,系统总结“六定”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企业以“六定”为核心的“三项制度”改革再深化、再巩固、再提升。新星投资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十三师政务网发布竞聘上岗公告,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管理岗位,以人才优势激活企业发展新动力。
14.督促国有企业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各企业均制定债权清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清收时限,按照“一笔债一方案一班人”的工作要求,对债权认真分类,逐笔研判,做到情况准确,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截至2022年12月,累计清收到位债权4.48亿元。
15.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召开闲置资产盘活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堵点,督促各团场、国有企业切实肩负起盘活闲置资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职责,紧盯全年工作目标,以切实管用的举措,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任务,以考核倒逼工作全面落实。截至2022年12月,累计盘活闲置资产3.94亿元,实现盘活收入1806万元。
16.指导新星运营公司和新星投资公司制定《停业企业处置方案》,明确“一企一策”处置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通过采取吸收合并、改组、转让退出、招商引资盘活等多种方式,加快企业处置力度。新星投资公司与所属企业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明确净利润考核指标,将经营利润指标及其他重要工作内容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激发企业活力,减本增效,逐步实现扭亏为盈。新星运营公司制定《新星运营公司关于破产清算企业、亏损企业及停业企业提质增效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完成对出资企业投资收益情况的统计工作,正在推进无收益企业的处置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7.已于2022年7月对党委班子重新分工,确保纪委书记不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
18.印发监管企业2022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方案,抽调企业骨干组成3个专项检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访查、个别谈话等有效方式,对师市所属13户国有企业和7户分公司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标《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方案》和2021-2022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跟踪落实,并在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对国资国企改革事项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改革落实落地。
19.督促各监管企业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文件规定,提高党风廉政意识,强化企业内部自我监督。严格要求各级企业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将党风廉政纳入年度考核,与薪酬绩效挂钩。加强国资系统内部警示教育工作,要求各级企业认真学习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对照相关经验教训,在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将国有企业监督纳入财政局(国资委)党风廉政年度计划,针对国有企业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债权清收、招投标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持续开展节前廉政提醒,不定期在国企系统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高日常监督力度。
20.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纠治“四风”。不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上而下推动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
2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公务接待报销无事前审批单、用酒审批和超标准的情况。对超标准接待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对超标部分116元于2022年7月退还财政专户。
22.组织局内采购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局内管理采购程序和采购文件管理。
23.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和研究部署落实。截至目前已召开党委会27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6次。
24.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程序性文件,按照“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意见酝酿、会议讨论、议事表决”的会议程序召开党委会议,不搞临时动议,进一步规范了局党委会议事的规范性。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确保会议记录规范。
25.从2022年开始在支委会、发展党员、评先评优等事项决策中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制度执行,切实将末位表态制度贯彻到支部决策议事各项党建工作中。
26.进一步规范局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继续认真落实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政治生活水平。
27.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党员发展程序的五个环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下一步,师市财政局党委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