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9:10 来源:师市党委巡察办 浏览:

根据师市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师市党委批准,决定开展五届师市党委第三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五届师市党委第三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23个师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其所属事业单位

巡察主要对象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事业单位及重要岗位有关人员。

巡察进驻时间为2023315日至2023531日。

详情见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二、主要任务

巡察期间,师市党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三、反映渠道

根据师市党委巡察工作职责,本轮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结束后,以下问题反映渠道自行关闭。

1.电话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天10001930

2.设置巡察意见箱:意见箱设在师市办公一区(四馆)门口南侧、办公二区(原黄田学校)门口、办公三区(大营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

3.电子邮箱:sssdwxcb@163.com

4.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师市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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