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五届师市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02 13:00 来源:师市水利局 浏览:

按照师市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日至4月18日,师市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师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部署相关工作,决定整改工作重要事项。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巡察组发现的3个方面38个问题,逐项逐条梳理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 推动整改进度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并长期坚持。

二、已完成整改事项(38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兵师党委安排部署不够有力

1.学习相关会议精神不深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兵团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展开交流研讨,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2.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庞杂,主题不突出。一是局党组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理论中心组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合理安排时间,学习结束后及时总结,结合理论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

3.水政执法不主动不严格,保护水资源力度不够。一是主动严格开展水政执法,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起。二是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了节水型连队创建工作,同时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创建培训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服务,该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4.监督基层履职不到位。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2023年未发生类似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通过培训丰富了全体干部的知识储备,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

5.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足,执法能力不强一是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和水利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纳入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必学内容,组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开展依法行政大培训2次,通过培训丰富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了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以兵团、师市及对口援疆单位的法治培训为契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跟岗锻炼等途径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时,充分借助援疆优势资源,寻求办案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办案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6.工程项目决策不严谨。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规范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设计变更报批程序,杜绝随意变更等行为。三是努力提升项目法人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加强设计变更实施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减少一般设计变更。

7.重点工作推进缓慢。一是转变工作作风,2023年度重点工作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把抓好基层业务知识培训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执行制度保障。三是组织专人管理“两库一单”系统,及时维护系统相关内容,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8.实施改革措施迟缓。一是深入贯彻师市党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按照规定流程印发相应改革配套文件。

9.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学习,针对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及时跟进学习,持续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强化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和责任,狠抓落实。三是加强学习研判,构建长效机制。每半年通过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023年研究2次。四是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0.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与师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沟通对接废旧铅酸电池处理流程,并按程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已对该批电池处理完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11.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局党组对本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总负责总把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召开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印发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实施。

1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普遍薄弱。一是落实党组书记是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二是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开展廉政教育学习,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等,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三是要求班子成员要在“四述”报告中体现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

13.“三不腐”一体推进不到位。一是持续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通过自己找、互相提、领导点的方式,完善单位及个人廉政风险点,同时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一一对应的防范措施。二是落实廉政风险定期更新制度,要求各单位、个人每年年初对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开展一次全面的梳理,结合岗位及重点工作调整,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应制定防范措施。

14.“一函多餐”,超标准公务接待。一是组织全局学习师市关于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把报销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5.隐匿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一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中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公务用车预算管理,根据用车情况合理申报预算,严格预算执行。

16.租用车辆管理不严。一是将租用车辆纳入统一管理,由局综合科按照公务用车统一调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由局综合科统一调度管理,使用车辆需要提前申请,履行出车手续,做好用车记录。

1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转固。二是规范项目资产管理,新竣工项目及时转固定资产,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18.零星工程和购买服务不规范。一是针对特定问题组织相关人员专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规范零星工程和购买服务采购程序,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的技术服务类项目开展线下询价,同时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规避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标后管理和财务管理,后期不能真实反映采购结果的零星工程和购买服务项目不予支付。

19.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一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中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建管费提取和支出。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后期项目在编制初设文本时尽量减少建设管理费提取,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将项目资金尽可能多的用于工程实体建设。三是将水利系统公务用车集中管理,按照各自部门预算分别列支。

20.提前支付保修金。一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项目质量保修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1.套取使用专项资金。一是组织全局认真学习此项反馈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

22.在建工程多头挂账,工程存在失管风险。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规范项目法人组建,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变更程序,杜绝法人机构随意变更,项目资金多头支付、挂账等行为。

23.不按要求缴纳工会会员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会费管理使用的通知》,提升业务能力,履职尽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按规定已补缴工会会费。

24.执行财务制度不严。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履职尽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5.学习材料照抄照搬、脱离实际。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到位。

26.征缴工作严重滞后。一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审查,杜绝上缴费用与缴纳户不一致情形再次发生。二是对收费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票据管理人员素质,使收费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相互监督、权责明确,严防在工作中出现漏洞。

27.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会费管理使用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理相关业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将超出的缴费退还干部职工。

28.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购置了设备电池,制定设备分配计划,已完成设备配发。二是加强设备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党组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29.通过行政文件发布实行党组会议制度,规定党组议事规则,弱化了党组的领导作用。一是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文严格按照规定选择适当的行文方式。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发布实施的文件,提升党组领导作用。

30.重大事项未上党组会。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兵团发展党员规程》,提高思想认识,熟悉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定发展党员,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31.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一是完善了党组会议规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

32.党组会学习贯彻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一是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33.党组会议研究组织人事类议题,均未按照“一人一议,逐个表态”的规定讨论决定。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党组会议研究议题设置。

34.印发干部任职文件不规范。一是组织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上级相关行文规定。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印发各类文件。

35.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进行一次,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

3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开展。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材料由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确保准备充分,提高会议质量。二是要求严格履行会议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自评真实诚恳,党员互评严谨中肯,组织评定公平公正,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

37.发展党员不规范。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兵团发展党员规程》,提高思想认识熟悉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定发展党员,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38.支部换届选举违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切实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师市党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弓|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2-2565427,邮箱:447440483@qq.com。


师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