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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第一期)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8-09 10:41:47

电信网络诈骗的惯用手段:

NO.1 冒充公检法诈骗:嫌疑人以事主涉嫌洗黑钱、贩毒、诈骗等犯罪正被通缉为由,恐吓事主配合调查,诱其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骗取钱财。

NO.2 购票/退票诈骗:嫌疑人利用网络投放订购、退换机票、火车票等虚构电话,以低价引诱事主上当,或冒充航空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事主在ATM机英文界面操作的方式骗取财物。

NO.3 退费退税诈骗:嫌疑人非法获取事主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谎称可享受助学补贴、低保救助、退税退费等国家政策优惠,以交纳税费、保证金等名义诱骗事主到ATM机进行假退费真转账的操作。

NO.4 猜猜我是谁诈骗:嫌疑人电话冒充熟人或领导的口吻让事主猜测其身份,进而对事主猜出的身份予以承认,再以各种理由要求其转账打款。

NO.5 发送木马链接诈骗:嫌疑人通过发送积分兑换、聚会照片、学生表演等包含木马程序的非法链接(网站、二维码)信息,诱骗事主点击链接。安装木马,非法获取其银行卡信息后骗取钱财。

NO.6 发送钓鱼网站诈骗:嫌疑人以银行、通信部门名义,销售银行卡或手机积分兑换,银行卡、U盾、网银升级为由,诱骗事主登陆虚假银行或运营商的钓鱼网站,获取事主银行账号,密码,继而实施诈骗。

NO.7 刷网评信誉诈骗:嫌疑人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值为由,招聘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要求事主在规定的网店购买商品或缴纳定金的方式诈骗。

NO.8 虚假招聘诈骗:嫌疑人通过网络、短信或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而以缴纳服装费、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名义,让事主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

NO.9 购物诈骗:嫌疑人通过互联网、短信发布二手车、海关没收物品等虚假廉价商品信息,要求事主缴纳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关税等费用骗取财物。

NO.10 冒充电商客服诈骗:嫌疑人非法获取事主网购信息,冒充电商客服人员以交易不成功道歉为由,诱骗事主登陆钓鱼网站,骗取个人银行信息,或指使事主在ATM机英文界面操作的方式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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