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5〕41号 |
新星市发之煊美容美发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化妆品、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新星市发之煊美容美发店 |
92659011MADH8Q4A8F |
王丽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化妆品、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5盒;3.罚款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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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