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3日我局对部分项目环评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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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批复时间:2025年4月23日
批复文号:
十三师环审表〔2025〕19号 关于第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昱坤源5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xuzQ2t3-JLtHZiJ-A8Q6A?pwd=qtag 提取码: qtag
十三师环审表〔2025〕20号 关于新疆利豪建材有限公司红山产业园利豪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iFH6OWZRoGCPkiBUvxFTg?pwd=nqtj 提取码: nqtj
十三师环审表〔2025〕21号 关于新疆圣明能源有限公司荒煤气输送管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https://pan.baidu.com/s/1r6IIY__Hg2J7WZ1zyvKE8A?pwd=m1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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