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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兵团接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第一批生态环境信访件共5件(无重点案件)。经属地核实,其中1件所属行政区域属自治区管辖,已转至自治区办理,其余4件已于3月26日13时20分全部交办相关师市。
按区域分类,涉及一师阿拉尔市1件、二师铁门关市1件、六师五家渠市1件、八师石河子市1件。
按污染类型分类,涉及大气类1件、水类3件。按照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将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3月25日—4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1-6072038,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161号。主要受理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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