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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线索网上举报的通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7-12 18:48:2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自治区、兵团、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十三师党委网信办即日起将在全师范围内开展涉黑相关线索的收集工作。为依法严打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十三师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请广干部大职工群众积极提供以下十四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带有宗教色彩、把持连队(社区)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

3.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团连(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连队、称霸一方、欺压残害职工群众的“连霸”、“村霸”等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 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从事网络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黑恶势力;

13.各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14.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动漫城、游戏厅、棋牌室涉黑、涉恶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来电、来信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线索举报方法:

1、举报方式:拨打0902-2513345

1829934878218160393768

2、举报邮箱xjbt13s@126.com

3、邮寄地址: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水利局大院4

                    十三师党委网信办

 

 

十三师党委网信办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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