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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统筹建设 十三师信息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8-10 13:19:30

 各团场、师直属各机构,师机关各部门:

 根据师党委“关于统筹建设我师信息化事业、实现资源整合、互联共享”的要求,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切实加强信息化工作,现就将统筹建设师信息化项目事宜通知如:

       一、信息化建设现状

      我师信息化建设起步早,信息化事业基础扎实,业务开展类型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目前,师电子政务业务已覆盖到了师团连3级,政务网站、协同办公、领导信箱、网上审批等工作开展有序。统筹建设的财务、审计、统计、建设环保、发改、民政、国土、水利、司法、人社、信访等20个部门信息化业务逐渐完善。近年来,在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的同时,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安全可控的理念,利用“一张网(电子政务外网)、一个中心(中心机房)、一支队伍(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将各部门的信息化业务逐步整合到师整体电子政务硬件平台上,实现了网络、机房、维护和软硬件资源的共享,避免了各部门单独建设造成的重复投资,大幅度降低了建设成本和每年的运维费用。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全师信息化项目建设上存在顶层设计不统一、重复投资、统筹力度有限、部门间存在壁垒、数据共享难度大、信息化投资渠道窄、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源合作模式匮乏等问题。同时,存在重建设、轻应用、运维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

        三、项目统筹建设要求

       师信息化项目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经济可行、分步实施”的要求,本着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设、运维信息化项目。

      1.师信息化管理机构要做好全师信息化建设发展顶层设计,对全师所有信息化项目的资金、技术、网络、硬件设备及应用平台统筹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互联共享。对由国家、兵团实施的项目实行备案、指导、协作机制,对师本级自建的项目实行规划、审批、验收、运行全程监管。

       2.修订师办发〔201484号文《十三师信息化(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技术前审,由信息化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后再办理项目审批、资金申请和招投标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监管,重大项目由信息化管理机构与发改、财务、审计、建设等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验收。

       3.项目建设必须本着实用、经济、便捷、科学、共享的宗旨,不能为了信息化而建设信息化,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服从全师信息化规划,项目建设前要考虑运维保障,对于有建设能力而无运维能力的项目不得建设,避免出现“项目完工之日就是项目瘫痪之日”的局面。

       4.积极探索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的新模式。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采用PPPBTBOT的形式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化项目;积极倡导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项目建设和项目运维,对于项目投资大、设备更新快、运维难度大的项目,鼓励采用租用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

       5.严格按照国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建设我师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推进统筹、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尽早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师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工作,同时配合师信息化管理运维机构做好已建项目的建档入库、在建项目的监管验收、待建项目的技术评估及项目审批等工作。

   

                             十三师办公室

                                  2017年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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