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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新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admin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25 15:53:19

 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师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十三师市履行职责使命、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留兵团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十三师市,奉献基层。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督促落实。

(五)组织落实移交兵团的退(离)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及全师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02- 25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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