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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的委托,对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ZHW-[2017]66
三、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视频监控系统采购。详细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六、预算金额:192093.2元
七、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经营实体,且能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
(8)经销商投标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经销授权。
九、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上午9:30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9:3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
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1)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2)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
(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成功回执、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经销授权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留存。
(5)时间:自2017年5月6起至2017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6)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和盼苑13号楼6单元301室。
(7)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单位将不接受其投标。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拟定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10:00(具体截止时间以询价文件要求的为准)
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营房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联 系 人:王昌金
联系电话:1389935899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良、李亚文
联系电话:0902-2566011 186901471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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