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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师土(告)字(2017)13号、师土(告)字(2017)14号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16 19:43:37

经十三师批准,十三师国土资源局委托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贰(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号:师土(告)字(2017)13号

土地位置:位于火箭农场三连

土地面积:0.2056公顷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1.8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出让年限(年)40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193.8968

交易费保证金(万元)3.4254

起始价(万元)193.8968

加价幅度(元/平方米):5.5

(二)、宗地号:师土(告)字(2017)14号

土地位置:位于火箭农场前进大道与哈罗公路交汇处

土地面积:6.7417公顷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1.69

建筑密度:48.9%

绿地率:25.7%

出让年限(年)40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2709.83

交易费保证金(万元)22.4815

起始价(万元)2709.83

加价幅度(元/平方米):5.5

注:具体用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设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17年06月17日至2017年07月14日前到本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确认其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4日16:00时前。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层);挂牌时间为:2017年07月07日10:00时至2017年 07月16日18:30时(节假日顺延)。

七、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1)哈密市育英路高层2号楼13-2B

(2)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902-6999103   15199555348  18703056672

联系人:岳娟      李丹

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农行哈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287301040000222

交易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哈密分行营业室

行  号:102884000049

帐  号:3011000109022508183

监督电话:0902-2566312

纪委电话:0902-2565635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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