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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2020年度统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05 11:31:10


关于做好兵团2020年度统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要求,现将兵团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 〔2019〕20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人工)核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进行报名。

2. 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最多可添加5条),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并已提交的,再添加一条正确信息提交核验即可。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4.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报名相关事宜,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咨询。

(二)资格审核(网上核验或现场人工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或报考资格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免试部分科目者需提供原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若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照网上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4.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核验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3日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4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8日

(五)其他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

三、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四、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五、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在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的规定,统计考试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95元,中级考试费和考务费每人每科93元,高级考试费和考务费每人每科80元。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兵团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第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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