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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六批)
截止2024年6月2日,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3件,现将第六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 部门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兵环督〔2024〕23号信访件内容:“家星小区内有三栋旧房未拆除,两栋被用于养殖,其中一栋旧房距离小区2号楼2单元不足4米,因养殖狗、家禽等动物,散发恶臭,让小区区民无法开窗,小区楼下自行车、电动车全是鸟粪,但因养殖户家庭势力大,城管、四场多次来人未解决,此问题存在很久,希望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
畜禽养殖 |
红星四场 |
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家星小区内现有陈某某、王某某、蒋某某三家不认可拆迁补偿方案拒绝搬迁,三处旧房屋未拆除。其中陈某某所有旧平房60余平米(西侧距离4号楼5单元门口30余米处,东侧、南侧是家星小区绿化区域,北侧是小区林带),未饲养家畜;王某某所有旧平房院落130余平米(东侧位于距离家星小区的南北走向的主干道40米左右,南侧、西侧是小区绿化区域,东北侧距离30-40米处系蒋某某的旧平房),院子内饲养有10余只兔子;蒋某某所有旧平房院落360余平米(南侧距离家星小区2号楼2单元5米左右,东侧是家星小区绿化区域,西侧是蒋某某的一间商业平房,再西侧是小区的停车区和绿化带,北侧也是小区绿化带),内设有圈舍饲养鸡5只、鸭20余只、鸽子80余只、狗1条、其他家禽10余只。蒋某某旧平房院落距离居民住宅楼不足4米,饲养家禽粪便清理不及时散发异味,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车上落有鸽子粪,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环境。 |
属实 |
解决小区畜禽养殖产生的恶臭问题。 |
5月30日,红星四场经济发展办公室、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家社区联合工作组到家星小区进行现场详细核查,约访蒋某某及家人沟通交流,通报业主投诉旧房养狗等家禽扰民情况,宣讲政策法律规定,做出处理意见:一是宣传生态环保政策规定,监督蒋某某清理饲养家禽粪便;二是责令蒋某某每日对饲养家禽的粪便收集清理,消杀环境消除异味;三是沟通协商优化完善房屋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腾退房屋,拆迁安置到位。当前,前两项蒋某某及家人已整改落实,关于老旧房屋腾退、拆迁安置事宜正在协商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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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十三师新星市期间:2024年5月14日-6月2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2-2206507,邮政信箱:哈密市第A0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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