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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
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第一阶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2019版)》)规定和《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等相关要求,现就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第一阶段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根据《名录(2019年版)》规定,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填报排污登记表。
二、申领时限
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应纳入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未依法领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2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2020年3月底前发证率、登记率不少于60%。(见附件1)
在本《通告》规定的申领时限后新建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三、核发机关
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四、办理程序
(一)申领排污许可证
1.注册、登录: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首页“网上申报”栏目,注册后登录填报。
2.填报并公开信息: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办法(试行)》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3.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4.核发:我局将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二)填报排污登记表
1.按照《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相关要求,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2.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首页“网上申报”栏目注册填报排污登记表后,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
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无证排污情形。《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2.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3.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不按证排污情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
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3.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4.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三)关于拒不整改情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排污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经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依法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其他情形。《环境保护法》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将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说明
(一)生态环境部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时限、办理程序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本《通告》由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三)业务办理咨询联系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肖 飞
联系电话:2500795
手 机 :13579660720
附件1: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申领企业名单
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申领企业名单
(第一阶段)
|
场区 |
企业名称 |
1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污水处理厂(氧化塘) |
2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分割厂 |
3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牲畜屠宰厂 |
4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新疆益豪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挂面厂 |
6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山农场(锅炉房) |
7 |
红山农场(含红星一牧场) |
巴里坤县晟汇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8 |
红星二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污水处理厂(氧化塘) |
9 |
红星二场 |
哈密红星二场宏伟养鸡场 |
10 |
红星二场 |
哈密宏星木质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鸣明纸业) |
11 |
红星二场 |
哈密多元养殖专业合作社 |
12 |
红星二场 |
哈密硕达热力有限公司(红星二场) |
13 |
红星二场 |
哈密红星二场昊福塑料制品加工厂 |
14 |
红星四场(含红星二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四场繁华社区污水厂 |
15 |
红星四场(含红星二牧场) |
第十三师红星四场李奎屠宰场 |
16 |
红星四场(含红星二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四场繁华社区(锅炉房) |
17 |
红星四场(含红星二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四场家和社区污水厂 |
18 |
红星四场(含红星二牧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四场家和社区(锅炉房) |
19 |
红星一场 |
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工业供水分公司(锅炉房) |
20 |
红星一场 |
哈密市和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21 |
红星一场 |
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22 |
红星一场 |
哈密友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3 |
红星一场 |
哈密绿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4 |
红星一场 |
哈密晋美镁合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红星一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粮棉加工厂 |
26 |
红星一场 |
罗军养鸡场 |
27 |
红星一场 |
哈密硕达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红星一场) |
28 |
红星一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二道湖社区(锅炉房) |
29 |
红星一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绿繁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30 |
红星一场 |
哈密奥发鑫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1 |
红星一场 |
哈密市朝旺商贸有限公司 |
32 |
红星一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锅炉房) |
33 |
红星一场 |
哈密市鑫业节水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34 |
红星一场 |
哈密天业红星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 |
35 |
黄田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九连(锅炉房) |
36 |
黄田农场 |
哈密育财枣园生态养禽专业合作社 |
37 |
黄田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荣胜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38 |
黄田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污水厂 |
39 |
黄田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赵氏美凤畜禽养殖合作社 |
40 |
黄田农场 |
哈密始昌热力有限公司 |
41 |
黄田农场 |
第十三师黄田农场泰昊养殖专业合作社 |
42 |
黄田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牛羊屠宰场 |
43 |
黄田农场 |
哈密市鑫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44 |
黄田农场 |
哈密八大石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45 |
黄田农场 |
新疆班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46 |
黄田农场 |
哈密鑫兴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47 |
黄田农场 |
哈密市鑫凯华节水材料制品厂 |
48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郭氏养殖专业合作社 |
49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李彦养鸡场 |
50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浩成热力有限公司 |
51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车友机动车辆检测站有限公司 |
52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元盛冰雪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
53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福成养鸡专业合作社 |
54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伊州区红星三场王慧丽养殖场 |
55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市宝达物流有限公司 |
56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红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57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徐建江养鸡场 |
58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惠众养殖专业合作社 |
59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 |
60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火箭农场百木源家具厂 |
61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粮棉油加工厂 |
62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市崧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63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市凯德工程家具有限公司 |
64 |
火箭农场(含红星三场) |
哈密硕达热力有限公司(六连) |
65 |
柳树泉农场 |
哈密柳树泉智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66 |
柳树泉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污水处理厂(氧化塘) |
67 |
柳树泉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锅炉房) |
68 |
柳树泉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农五连(锅炉房) |
69 |
柳树泉农场 |
哈密柳树泉强辉养禽专业合作社 |
70 |
柳树泉农场 |
哈密柳树泉天力建材有限公司 |
71 |
淖毛湖农场 |
耐诺邦纳米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2 |
淖毛湖农场 |
伊吾西贵酒店有限公司 |
73 |
淖毛湖农场 |
伊吾县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74 |
淖毛湖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锅炉房) |
75 |
淖毛湖农场 |
新疆元瑞煤化工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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