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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19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3-19 16:53: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2020年3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黄田农场南方约20km,兰新高铁以南,黄田农场东南侧场界处,距红星一场25km

哈密大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黄田农场南方约20km,兰新高铁以南,黄田农场东南侧场界处,距红星一场25km,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3°44'01.47",北纬42°37'00.30"。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总库容14万m3,使用年限10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收运系统、防渗系统、垃圾填埋系统、雨污分流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垃圾坝工程和封场工程等,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及回用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87万元,占总投资的18.94%。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采取有效恶臭控制措施,确保填埋场无组织排放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CB14554-93)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填埋场应采取甲烷减排措施,合理设置导气石笼。填埋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2)废水:施工期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填埋区库底和垃圾坝边坡、渗滤液事故调节池、化粪池、废水管道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确保防渗效果及地下水监测井设置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处理后夏季用于填埋场区周边绿化,冬季由吸污车送至二道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经处理后至二道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夏季用于站区绿化,冬季用吸污车拉运至二道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环境风险: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要求,实施规范的卫生填埋场设计、施工和操作运行,建立规范的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沼气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等。严格控制入场垃圾,规范垃圾填埋作业。垃圾入场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禁止将危险废物收集进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垃圾暴露、散落和滴漏;合理确定垃圾运输路线,尽量避免扰民;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层填埋、分区填埋,应对当天作业面进行覆盖和压实,填埋场周围及作业区应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及防火隔离带,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车辆等进行消毒、喷洒药物,减少蚊蝇和细菌污染。(4)固体废物:从源头控制垃圾收集与管理,严格实行密闭收运,收运系统做到进料、出料过程中无泄漏、无二次污染。专用收运车需具有气密性能、隔热性能、液体防渗漏功能。   

公众参与:项目采取了网络媒体公告、报纸公示、公示栏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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