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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13 17:01:4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X2XJ202204120037

举报人对D2XJ20203310070案件处理结果不认可: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分质清洁高效利用项目、煤气化制氢项目未取得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环评批复,未批先建;新疆新力宣东发电公司4×50兆瓦尾气综合利用发点项目不符合国家政策,“湿法熄焦落后工艺”蒙混过关,节能审查“开绿灯一路放行”。新疆宣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将产生的大量超标废水以车辆方式,运至伊吾县胡杨林公益林保护区内随意违法倾倒。宣东公司项目采用湿法熄焦属于落后工艺,会造成兰炭吸附了废水里的污染物,造成“污染转移”。

十三师淖毛湖园区

生态

经核实,配套建成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主要采用生化法原理,处理能力为40m3/h,污水处理厂建立了处理台账,经处理后的废水在厂区内部循环利用,不外排。二是伊吾县公安和环保部门在牛圈湖、东八区和英格玛矿区查扣了非法倾倒工业废水车辆,被扣押车辆将拉运的工业废水分别倾倒至牛圈湖、东八区和英格玛矿区的戈壁荒滩上。经调查核实,拉运的工业废水车辆来自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业废水倾倒地隶属伊吾县管辖区域,由哈密市环保部门对该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水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依法要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是自此以后,该企业无工业废水倾倒至外环境现象。

部分属实

2021年7月28日,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与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2021年8月5日,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额支付赔偿金246.494789万元。2021年7月28日,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要求(修复时限2021年7月28日-2027年7月28日)修复工业废水倾倒地生态环境,现生态修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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