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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12万吨非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5日(10日)。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第十三师机关楼三楼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 |
哈密市柳氏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16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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