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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 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0-26 18:47:14

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 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7)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十三师新星市 4 家在产的兰炭企业、屹利焦化公司多个工段未开展 VOCs 收集治理

二、整改时限:2022 年 12 月底

三、整改目标:完成焦化行业 VOCs 治理,实现 VOCs 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1.2022 年 7 月底前,按照“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要求,完成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绿斯特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元瑞圣湖能源有限公司和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 VOCs 收集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2.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上述 5 家企业 VOCs 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3.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上述 5 家企业 VOCs 收集治理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4.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组织开展 VOCs 专项执法行动,聚焦 VOCs 治理“三率”情况,对不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