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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十三师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 办公室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03 17:33:56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要求,以及2020年推动兵团人社“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等改革要求落地,现在十三师全面开展兵团电子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电子社保卡)申领、应用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是持卡人线上享受人社服务及其他民生服务的电子凭证和结算工具,全国统一标准、统一签发、统一管理、统一验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状态相同、功能相通。电子社保卡的优点是安全高效、领取便捷、一卡多用,与实体社保卡相比不会存在消磁、损坏和丢失的问题。

目前电子社保卡已经开通参保信息查询、社保转移申请、待遇资格认证、养老金测算、失业登记、失业待遇申领、就医结算、定点药店扫描支付等核心功能,各项应用功能还在逐步扩大完善。未来,电子社保卡将开通更多服务渠道,积极支持其他政务民生线上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智慧城市等跨部门、跨地区应用。

全面开展电子社保卡应用,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是落实兵团党委创新民生服务要求,增强职工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申领及应用推广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三师全面开展电子社保卡申领签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医疗支付结算服务,广泛覆盖十三师社保卡持卡人群,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一网通、一体化的社保卡服务生态圈;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等建设,逐步实现人社业务的线上化、移动化,线上线下一卡通用、一网通办。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电子社保卡申领

申领渠道如下:

渠道一:微信公众号“兵团12333”

渠道二:“掌上12333”APP

渠道三:银行(农业银行或建设银行)APP

渠道四:微信

渠道五:支付宝

国务院客户端、各大银行APP等均可申领。。

申领事例:微信公众号“兵团12333”→关注微信公众号“兵团12333” →点击菜单“公众服务”→电子社保卡,即可按流程申领。申领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社保卡是实体卡的线上形态,只有已领取了实体社保卡,且实体社保卡可正常使用的人员才能申领电子社保卡。实体社保卡未激活、已挂失、封存、锁定、注销的,电子社保卡均不能正常使用;

2.实体社保卡挂失后,所有渠道已申领的电子社保卡均不能正常使用;若实体社保卡解除挂失,则电子社保卡恢复可用状态;若实体社保卡进行补换卡操作,则需解绑电子社保卡,重新申领;

3.如遇申领不成功,请将申领页面截屏,联系师社保局信息科工作人员处理(联系电话:0902-2566150)。

(二)实现电子社保卡医院药店扫码结算

十三师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加快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实现扫码结算。参保人员在医院药店结算时,可通过各申领渠道进入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点击电子社保卡下图标→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申领时设置的6位密码,可与实体卡不一致)→生成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医院、药店扫码后即可结算。

(三)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

师机关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参保单位向本单位退休人员广泛宣传电子社保卡申领,建议退休人员于每年不限时间在电子社保卡内进行至少一次待遇资格认证。进入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流程进行认证。待遇资格认证问题可具体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902-2565769)。

四、工作要求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参保单位要向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广泛宣传申领电子社保卡,鼓励参保人员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就医结算,宣传退休人员通过电子社保卡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人社局协同制卡合作银行、两定机构开展多种方式的电子社保卡推广宣传活动,运用互联网手段,通过多维度宣传,打造电子社保卡品牌形象,引导群众知晓、申领、使用电子社保卡。

社保局信息科具体负责电子社保卡的申领、应用中的问题反馈,确保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师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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