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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来源:师市文体广旅局   作者:孙兰玲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2-13 17:52:4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文旅兴师”战略,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师市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师办发〔2021〕37号),2022年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扶持文旅发展若干政策》)。现就《扶持文旅发展若干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在师市投资建设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文旅兴师”战略,打造文旅产业深入融合的文化高地和进疆旅游目的地,有效激活文化旅游市场,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兵团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深入贯彻“文化润疆”战略大力发展文旅产业的实施意见》(师办发〔2021〕7号)文件部署,我们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文化旅游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此项《扶持文旅发展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扶持文旅发展若干政策》包括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品牌提升奖励政策、市场推广奖励政策、奖补申请与审批、奖补监督和管理、附则,全文共七章20条。

主要包括:一是鼓励单位、个人为十三师新星市引进外资文化旅游项目、规模以上文旅项目给予奖励。二是按照师市党委提升文旅品牌的安排部署,对于师域范围内的旅游品牌提升、文化产业品牌提升进行奖励。包括: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品牌、乡村旅游品牌、旅游酒店品牌,国家命名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命名的旅游度假区、创建命名的全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星级旅游民宿、农家乐、创建国家5C、4C、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给予奖励。三是对在师市注册的旅行社进入全国、自治区100强或者50强的给予奖励。鼓励文旅企业参加国家级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大赛,评选获奖后给予奖励;四是鼓励文化产业园区不断提质增效,对被评为国家级、兵团级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文化产业园区给予奖励;文旅企业举办兵团级、国家级的节庆赛事活动,打造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品牌带动线上线下销售进行奖励。五是鼓励旅行社“引客入哈”,强化市场推广,增加旅游人次方面给予奖励,包括组团奖励、包机奖励、专列奖励、自驾游奖励、年度贡献奖励。六是通过有效宣传十三师新星市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建立十三师新星市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体验销售中心给予奖励。七是鼓励师团场连队创建美丽连队、休闲农庄,推动乡村振兴,对被评为“十三师新星市景区化美丽连队”、“十三师新星市示范休闲农庄”给予奖励

三、亮点解析

本《扶持文旅发展若干政策》是在《关于深入贯彻“文化润疆”战略大力发展文旅产业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扶持文旅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将为师市的文旅产业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确保师市文旅产业能够健康平稳发展。该措施的亮点在于:一是持续放大政策支持激励效应。如在扶持旅行社开展“引客入哈”方面,有效调动旅行社及社会各方面力量,让更多的人走进十三师、了解十三师。二是加强文旅品牌建设和优势业态发展。十三师虽然只有国家级4A级景区1个、国家级3A级景区1个,星级酒店3个,旅行社13家,体量小,但却不能因为数量少而止步,文旅产业发展要求变、求快,要找到新的突破点,就需要通过激励措施,激发市场发展潜力和活力,尽快推出精品路线和新品牌、新产品,提高服务游客的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帮助文旅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另一方面将细化落实《扶持文旅发展若干政策》,逐条逐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集中力量高效推动落实。


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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