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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十三师车辆安装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的通知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1-13 11:29:23

师办发〔2019〕37号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相关银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兵团车辆安装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师办公室已于7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十三师车辆安装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相关安装工作。

但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并未引起重视,工作推进迟缓,造成我师任务目标完成率严重落后,造成恶劣影响。为确保按国家、自治区、兵团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根据1011日自治区专题会议安排,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十三师实际,现将加快推进十三师车辆安装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以下简称ETC)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高速公路ETC发行应用是党中央、国务院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绿色交通、快捷交通、智慧交通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ETC应用是实现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让群众出行更加顺畅便利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团场、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该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面临形势的严峻性,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聚焦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强化保障,克难攻坚,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兵团、师党委重托,全力以赴打赢ETC安装这场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单位、各部门协作,多方联动、分类实施,至20191231日,十三师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三、工作任务

(一)核查车辆底数和安装情况

1.师办公室负责核查师、团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公务用车)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2.师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核查辖区各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公车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3.师财政局(国资委)负责核查师国有企业(含参股企业)公务用车(含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公务用车)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4.师公安局负责核查辖区特种车辆(含公安司法、消防、救护、其他执法、其他专用车辆)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5.师交通运输局负责核查辖区社会营运车辆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6.各团场、机关部门、事业单位(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含参股企业)负责本单位职工(含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的私家车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7.各团场负责组织连队、社区核查连队、社区内职工(不含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居民的私家车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8.师民政局负责组织直管社区,核查社区内居民(不含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私家车数量及ETC安装情况。

各负责单位根据核查情况填写附件1,于20191018日前报师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按要求向师督查信息科报告。

(二)明确责任、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1. 师、团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公务用车)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师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1031

2. 各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公车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1031

3. 师国有企业(含参股企业)公务用车(含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公务用车)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师财政局(国资委)

完成时限:20191031

4.特种车辆(含公安、司法、消防、救护及其他执法、应急车辆)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师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91031

5.社会营运车辆ETC安装率80%

牵头单位:师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91231

6. 各团场、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含参股企业)本单位职工((含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的私家车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各团场、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含参股企业)

完成时限:20191115

7. 团场连队、社区内职工、居民(不含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的私家车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各团场

完成时限:20191130

8. 师直管社区内居民(不含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的私家车ETC安装率100%

牵头单位:师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1130

9.各团场、师直管社区、拥有独立住宅区的机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在住宅小区车辆进出口对车辆ETC安装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私家车车主限时完成ETC安装,对于拒不安装的,取消该车辆通过车牌识别系统进入小区的权限,每次进入小区须进行身份登记、核查。

牵头单位:各团场、民政局、拥有独立住宅区的机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1130

10.公安局要在各检查卡点对车辆ETC安装情况进行查看,提醒车主及时安装ETC;并可在业务大厅开通ETC车主绿色通道,对已安装ETC的车主提供优先服务,鼓励引导车主安装ETC

牵头单位:师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91231

各牵头单位根据推进情况填写附件1,自20191021日起,每周一下午1900前,将本周ETC安装推进情况,报师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按要求报师党委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

1.师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重点加强相关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情,凝聚社会共识。

2.师信息化办公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大营房城管委)、银行要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以及人员、车辆密集场所,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针对ETC免费安装、资金安全保障、停车场等更多场景使用等问题进行讲解,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行安装工作。

3.信息化办公室要全力做好舆情监测、分析研判、热点回应工作,积极主动并有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师党委宣传部、师信息化办公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宣传引导情况于20191021日起,每周一下午1900前,报交通运输局,由师交通运输局按要求汇总后报师党委办公室。

(四)完善ETC发行安装服务、加大优惠力度

1.各相关单位要立即主动与银行对接(附件2),配合银行做好ETC发行安装网点设置、宣传,并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2.各相关银行要加大ETC发行安装临时网点设置,全面推进安装网点进小区、进广场、进园区、进行政服务大厅、进加油站、进维修检测站、进4S店,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并做好相关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工作。

3.各相关银行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优化ETC发行安装流程,减少安装等待时间,对车辆相对集中的单位,积极提供上门安装服务。要加强ETC后续服务管理工作,及时解决ETC终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在严格落实对ETC用户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各相关银行要结合实际,加大对ETC用户的其他优惠力度,并将相关信息通过媒体、现场网点及时进行宣传。

各相关银行根据发行安装情况填写附件1,并于20191021日起,每周一下午1900前,将本周ETC安装推进情况,安装数量、存在的困难等信息(附件1)报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师党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兵团的相关要求,迅速成立相应ETC安装推进工作专项工作组,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ETC安装全覆盖、无盲点地有序推进。同时,要主动担当、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单位将推进方案(含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联系方式)于1016日前报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汇总后向师督查信息科报告。

2.加强信息共享。师公安局要立即与哈密市公安交管部门对接、协调,及时获取自治区交管部门已整理完毕的车辆信息,整理辖区汽车车辆、车主信息,重点是曾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车主信息,并及时向各团场、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有关单位反馈,为ETC安装工作快速、精准推进提供依据。

3.加强财务报销监督。师财政局要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印发通知,再次明确自8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纸质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并于11月底前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加强信息上报。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督查信息科、交通运输局要根据每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及时向师领导汇报。

5.强化督导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抓工作落实、任务完成。师纪委监委、师党委办公室要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造成影响十三师ETC安装整体工作推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和追责,确保我师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五、其他事项

1.对法律法规规定可免费通行的警车、消防、救护及其他执法车辆,20191031日前未完成ETC安装的,每次须单独办理免费手续。因人工收费通道车辆排队或手续办理等待导致工作贻误,由车辆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对20191231日前尚未完成ETC安装的社会车辆,自2020年起可能面临无法享受节假日高速公路、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并可能受到其他限制。

联系人:王国民    电话:2565023 18999445690

附件:1.十三师车辆ETC安装信息统计表

2.相关银行ETC业务联系清单

                                                                                                                十三师办公室

                                                                                                              2019年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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