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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十三师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20 19:49:5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写。全文包括十三师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十三师政务公开工作在师党委、师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兵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


坚持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首要环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师改革发展稳定等重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公开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2019年,师各类媒体已先后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483条,转载转播各类政策解读文章267篇。

(二)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通过师政务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重要政策文件17个;公开脱贫攻坚类政务信息55条、污染防治类政务信息37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类政务信息27条、深化“放管服”改革类政务信息70条、重点民生领域类政务信息37条、财政领域政务信息12条;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信息39条、发布师总预算决算报表5张、部门预算决算报表148张;公示行政许可办理事项3105项,行政处罚事项6274项。

(三)全力推进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

将“十三师政务门户网站”作为师政务公开工作主阵地,加强建设管理,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师政务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登记备案制度、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日常监管维护制度。2019年,对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摸底,开展自查2次;师政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务信息3237条;师10个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已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00余条;十三师官方微信公众号已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45条。

(四)扎实做好政务舆情信息回应处置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精神,利用师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社会互动,做好舆情回应,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舆情回应主动权。2019年,利用师政务门户网站设置的领导信箱和百姓议事等栏目,收到职工群众来信631封,目前已办结583封,办结率92.4%。在师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领导信箱和百姓议事栏目为职工群众解决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民生诉求,多次接到职工群众的电话来信感谢,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认可。

2019年,十三师共收到公开申请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31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0

6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3

6274

行政强制

83

6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收费

39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0

2.3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1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修订《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仍需大力推进。二是重大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机会,工作人员大多数为兼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编制完成师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二是围绕公开重点,积极开展多渠道、立体式、生动化的解读回应,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增强解读回应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提升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该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 1231日。

兵团第十三师

2020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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