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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十个方面52项措施)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 办公室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7-05 18:24:46

一、财政税收政策措施(7项)

1.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的有关精神,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精准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新星税务局

人:财政局    0902-2565097

新星税务局 李彦龙 0902-8686123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30日内下达师团各预算单位,师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在6月底前全部下达各团场。督促指导师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师市财政局对团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并按月通报。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的,由师市财政局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逐项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用款时间。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师团库款保障水平监测,结合收入情况、退税规模、“三保”预算、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库款保障,实行精准调度,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各团场财政局(所)

人:王亚超0902-2565097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见效,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对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要按月进行调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再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能够在8月底前发挥专项债券的资金效益。对兵团党委、兵团审议通过的待发行专项债券,先行通过国库调拨资金,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在前期已确定的专项债券九大领域基础上,按照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要求,把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也纳入支持范围,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发改委等

人:师市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发改委   0902-2560569

4.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统筹使用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资金。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以上创业担保贷款按照金融机构流程办理。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

责任单位: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金融机构

人:鲁  霞 0902-2565216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监管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由6-10%提升至10-20%,适用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升至6-10%。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升至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强化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门槛。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发改委、师市党委办公室、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

人:财政局    0902-2565682

发改委   0902-2560569

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交通局 孙双庆:0902-2567755

水利局 马锦婉0902-2565427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增加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际产业导向的17个其他特困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新星税务局等

人:人社局    0902-2565342

财政局 陈韵霖 0902-2565676

新星税务局 李彦龙 0902-8686123

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执行。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落实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并将发放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所需资金从兵团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

责任单位: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

人:人社局 帕丽旦·安木都 0902-2565769

财政局 陈韵霖 0902-2565676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重大项目政策措施5项)

8.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落实助企纾困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受困主体,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展期、续贷等支持方式,自主协商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金融办)、各银行机构等

人:财政局(金融办) 高翔 0902-2565254

9.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产品,推动小微金融增量扩面。完善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循环授信、随借随还的贷款。采取多种措施防控、缓释、化解相关风险,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政策要求。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农户职工安居创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取得其他有效经营活动证明的个体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展政银对接活动,主动向银行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金融办)、各银行机构等

人:财政局(金融办) 高翔 0902-2565254

10.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严格落实“减费让利”,对新发放贷款全部挂钩LPR定价基础,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费、转账汇款手续费等方式,让利辖区企业。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金融办)、各银行机构等

人:财政局(金融办) 高翔 0902-2565254

11.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尽快实现资本市场融资,加大师市企业上市准备工作的支持,对企业在辅导备案、上市首发等阶段应奖尽奖、应补尽补。建立师市上市企业后备库,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师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培育指导力度。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金融办)、各银行机构等

人:财政局(金融办) 高翔 0902-2565254

12.加大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重点行业支持力度。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行业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立足师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交通、水利、制造业、能源、物流、旅游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长期资金投入,对商贸、餐饮、文旅、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白名单”企业加强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部门、各银行机构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工信局 刘子杰0902-2565977

财政局 高翔0902-2565254

交通局 孙双庆0902-2567755

水利局  马锦婉 0902-2565427

农业农村局钟兴万 0902-2565459

三、扩大投资政策措施(5项)

13.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黄田农场2022年度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年内建成。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支持,谋划一批防洪、农村供水、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水利信息化、重点引调水等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师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

人:水利局 马锦婉0902-2565427

发改委   0902-2560569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生态环境局 朱嫣博0902-2352166

14.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第十三师新星市-哈密市机场公路”“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四场-骆驼圈子产业园区-S656公路”“G30-第十三师新星市-哈密市南外环公路”等重点公路年内建成通车。加快推进2023年拟建重点公路项目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谋划并推进《师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的5个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和4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工作,争取兵团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尽早完成项目申报并开工建设。

师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

人: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  0902-2567755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生态环境局   朱嫣博  0902-2352166

水利局       马锦婉  0902-2565427

15.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把握明年兵团将实施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机遇,加大力度提前谋划储备中央预算内项目及债券类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到项目应进尽进,为争取国家、兵团资金支持打下坚实基础。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师市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师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有序推动师市领导包保的110个重点项目和列入兵团重点调度的6个项目建进度,确保6月底师市领导重点包保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对标国家和兵团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储备库,梯级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一对一”助力师市企业成功申报兵团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兵团、师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惠企政策和融资支持,提高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力度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0902-2567755

水利局 马锦婉0902-2565427

工信局 王龙年0902-2565977

16.加快推动十三师新星市城市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十三师新星市48个政府投资类项目,包括市政基础类项目10个,教育类项目7个,文旅类项目11个,医疗类项目12个,其他项目8个。确保已开工的42个项目能够按时完工,未开工的6项目8月份全部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师市住建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星国有资本公司、财政局等

人: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教育局 何雪梅0902-2565798

文旅局 马梦甜 0902-2204282

卫健委 温智轩 0902-2565025

新投公司 夏长鑫13031229227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17.加强投资项目要素保障。落实师市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强化融资、用能、土地等政策配套,加快形成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合力。强化用能保障,全面保障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低于“十四五”兵团下达师市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在节能审查阶段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计入用能总量政策,鼓励引导新上项目尽可能消纳可再生能源。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拉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工信局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0902-2567755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生态环境局 朱嫣博0902-2352166

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水利局 马锦婉0902-2565427

工信局 王龙年0902-2565977

四、促进消费政策措施(5项)

18.推动旅游业行业加快复苏。印发《柳树泉农场生态农业观光园国家3A级旅游景区恢复营业及整改提升方案》,从提升景区基础设施、改善经营环境、加强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升景区整体品牌形象和知名度;鼓励各团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吸引游客;联合师市党委统战部联合推出“我和亲戚游哈密”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一日游线路,鼓励师市辖区旅行社主动承接相关活动;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提高通行服务效能,落实兵团“新疆人游兵团、兵团人游兵团”,鼓励旅行社组织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师市、地州游客赴我师开展跨区游活动,中小学生开展跨区域研学活动,不层层加码,不简单以疫情为由限制出行、人为设置跨区游障碍。按照兵团统一要求恢复跨省团队旅游,发挥援疆优势,组织河南有关旅行社召开客源送疆专门会议,依托旅行社推广联盟,立足河南、面向全国组织旅游专列进疆。

责任单位:师市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委等

人:文旅局 马梦甜 0902-2204282

教育局 何雪梅0902-2565798

卫健委 温智轩 0902-2565025

19.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统筹推进城市区域住房建设,加强金融、土地、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协同,促进住房合理消费。优化保障土地供应,合理确定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土地出让金完成首期付款后,其余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纳税人依法自行按交易价格1%或交易价差额20%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落实便民利民原则,切实做好纳税服务。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师市实施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

责任单位:师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星税务局、各银行机构等

人: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新星税务局 李彦龙 0902-8686123

公积金中心    0902-2566426

20.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对接引进外卖平台,在新星市及周边团场范围内实现多种配送方式,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借助平台力量带动师市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发展经营,推动重要生活物资线上线下的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十三师新星市“互联网+生活服务业”新业态,搭建规范健康的平台经济。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

人:何   0902-2565487

21.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落实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相关政策,推动优化或取消二手车购买不合理证明,落实国家小型非运营二手车“跨省通办”,推动二手车信息开发那个共享,便利二手车交易,优化汽车产业园二手车交易环境。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加快落实《关于十三师新星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师市办发〔2022〕35号)文件细则,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及充电桩(站)安装。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实现全覆盖;老旧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小区现状,因地制宜选择补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尽快推进红星四场骆驼圈子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充电桩安装,改善高速公路服务质量。开展家电促消费活动,继续加强同国美电器等大型家电企业合作,利用家电消费补贴、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多种方式,刺激师市职工群众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新星税务局、红星四场等

人:商务局   0902-2565487

发改委   0902-2560569

公安局 李岩新 0902-2566327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新星税务局 李彦龙 0902-8686123

红星四场 楼新伟 0902-6442548

22.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活跃夜间经济。鼓励师市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组织餐饮企业推出消费满减、特价菜品、充值赠送等促销活动,活跃餐饮市场消费。结合节假日,组织火箭农场、大营房等区域的夜间经济聚集区、商业街、餐饮企业推出精品夜市活动,鼓励商超、休闲娱乐场所等延时经营,持续打造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引导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大营房城管委、各团场

人:商务局 何扬 0902-2565487

五、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4项)

23帮助外贸企业纾难解困。加强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扶优扶强,对管辖范围所作出贡献的外贸企业,按照《第十三师扶持外经贸发展奖励办法》政策文件要求,加快向企业兑现奖励资金,同时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兵团外经贸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

人:商务局 边志雄 0902-2565487

24.持续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支持新星丝路通贸易有限公司口岸建设用地,协作东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国门区建设监管库,并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兵团外经贸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

人:商务局 边志雄 0902-2565487

25.支持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建设海外仓,引导外经贸企业重点在境外枢纽节点布局海外仓储物流设施。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

人:商务局 边志雄 0902-2565487

26.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依托师市工业发展基础和哈密老爷庙口岸区位优势,鼓励师市外贸企业主体发展境外仓储、保税仓等项目建设,对接新疆民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从蒙古国、中亚国家进口的铁精粉、焦煤、铜精粉等大宗商品开展进出口贸易和保税库运营,并通过参加亚欧博览会、丝博会等展会吸引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

责任单位:师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等

人:财政局   0902-2565254

发改委   0902-2560569

工信局 刘子杰0902-2565977

、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项)

27.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用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中粮收益下降,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区域控制,提升种粮职工积极性,确保粮食丰产丰收、颗粒归仓。突出红山农场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保障粮食安全。

责任单位:师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农业农村局 钟兴万 0902-2565459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28.提高煤炭保供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哈密区域内煤矿企业的对接协调,做好煤炭运需无缝衔接,确保师市辖区电力电煤和产业用煤稳供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生态环境局 朱嫣博0902-2352166

29.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快推进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全力争取“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十三师新星市电力配额和电源点落地,积极参与“第四通道”谋划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已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100万千瓦荒漠化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加快2022开工建设的4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30.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落实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合作银行贷款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浩龙 0902-2565266

生态环境局 朱嫣博0902-2352166

31.加强油气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进一步增加油气资源储备能力,稳定油气资源市场,优化油气资源配置满足区域化工原料和社会经济发展能源供给需求。推进罐运帮成品油及化工产品仓储及配套物流项目和洪通能源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全力推进哈密丝路中晟能源有限公司东疆成品油储备库及配套危化品物流园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23年上半年建成投运。提升煤焦油原地加工转化能力,协调保障宣力环保50万吨煤焦油加氢项目原料供应,引导企业优化工艺路线,延伸煤基氢化油产业链,提升油品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红星四场、新星经开区、淖毛湖经开区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红星四场 楼新伟 0902-6442548

新星经开区 李子豪 17399515200

淖毛湖经开区 杨光秦 18299330512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10项)

32.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涉嫌违规收费专项打击行动,严肃查处涉嫌垄断、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工信局 杨浩乐 0902-2565977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人社局 帕丽旦·安木都 0902-2565769

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0902-2567755

市场监督管理局   0902-2565211

33.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承租师市辖区内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6个月租金免除租金影响到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在2022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国资委 、工商联住建局

  人:财政局张红梅 0902-2565615(国有企业房产)

财政局冯兴宏 0902-2565676(行政事业单位房产)

工商联张琳 0902-2565385

住建局 杨文倩 0902-2501080 

34.稳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价格。对不满1千伏工商用户,参照自治区同类用户到户电价执行。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电价优惠政策,对直接报装接电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基本电费至2025年。

责任单位:师市发改委财政局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35.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深入组织开展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全面排查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已进入司法程序除外),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不允许出现新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责任单位:师市财政局、工信局、国资委、发改委等

人: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工信局 王龙年 0902-2565977

发改委    0902-2560569

36.加大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通过向辖内金融机构推送重大项目融资清单,对符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有需求的重点产业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标对表绿金项目入库要求,积极沟通协调推荐目标企业,帮助企业争取入库得到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支持。充分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快投放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贷款,提升政策资金获批率。大力宣传兵团出台的《支持兵团旅行社引客入兵团奖补暂行办法》,鼓励旅行社加强旅游团队组织。继续落实《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新建民宿、农家乐,对新创建命名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民宿,在兵团给予奖励的同时,师市分别配套奖补资金10万元、5万元、3万元人民币,对新创建命名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在兵团给予奖励的同时,师市分别配套奖补资金5万元、3万元、1万元人民币;鼓励师市文化旅游企业、协会牵头举办兵团级国家级的节庆赛事活动,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不等奖补;对旅游企业组织开展的组团、包机、专列、自驾游活动按照扶持政策进行奖补。落实2021年星级农家乐、包机、专列奖补资金123万元。继续执行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鼓励银行向制造业、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责任部门:师市发改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金融办)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文体局 马梦甜 0902-2204282

财政局   0902-2565254

37.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落实全国保通保畅工作要求,做到精准管控、稳定物流,加快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保障国内各风险地区普通货物(冷链食品除外)邮件快递及运输工具一律正常通行。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测点,严格执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全国互认通行,同时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闭环管理,优化辖区公路防疫站点设置和检疫流程推行“一条龙”等通行制度,提高车辆通行检测效率。

责任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运输专班)、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公安局。

人:疫情指挥部(交通运输专班) 0902-2565236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  0902-2567755

卫健委      温智轩  0902-2565025

公安局      李岩新  0902-2566327

38. 推进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建设进程。加快推进新星市综合物流园(名称暂定)和骆驼圈子工业品出疆物流园项目进度,充分发挥十三师新星市区位交通优势,通过师市辖区重点产业企业布局、老三淖烟铁路、淖烟能源公路、二道湖和骆驼圈子铁路专运线建立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运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以商贸物流、增值服务发展为核心,以航空物流、冷链物流、仓储物流、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为支撑,积极推进物流大数据中心、线上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的物流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师市企业积极申报项目并争取师市物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人口相对聚集的团场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改造、合作等方式,对现有商业物流体系进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改造。鼓励引导大型综合体、超市、便利店等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向团场延伸。重点支持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商业网点进行标准化和智慧化物流体系升级改造,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等多种经营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优化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推动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罐运帮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成品油、化工产品仓储及配套物流项目建设进度,于6月底前完成储油罐区主体建设,于7月底前完成储油罐区消防及电控设施安装,解决淖毛湖农场及哈密区域危化品存储及外运短板。

责任部门:师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农业农村局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 0902-2567775

商务局 海方舟 0902-2565487

农业农村局 钟兴万 0902-2565459

39.用好中央和兵团支持纺织服装业发展资金。继续实施好纺织服装产业支持政策,延伸棉花产业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纺织产业稳岗达产。

责任部门:师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等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财政局 赵子华 0902-2565676

工信局 刘子杰 0902-2565977

人社局 姬婉瑜 0902-2566572

40.支持光伏硅基、煤化工等优势产业健康发展。支持鼓励师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国内市场销售,“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师市领导包保责任制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推进光伏基地、煤化工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师市发改委、工信局

人:发改委   0902-2560569

工信局 刘子杰 0902-2565977

41.加强企业运行测和协调服务。围绕煤化工、金属冶炼、新能源等支柱优势产业和防疫医疗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农业生产物资等重点领域,确定师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有效保障疫情管控条件下的物流畅通,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企业所在团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责任部门: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团场、经开区

  疫情指挥部(交通物流专班)0902-2565236

工信局 刘子杰 0902-25654977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 0902-2567799

商务局    0902-2565487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6项)

42.促进高校(技校)毕业生就业。师市辖区内企业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202211日至1231日,企业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至2022年底,所需资金从兵团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列支。对兵团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族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边境团场可扩大至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准备活动中,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照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人员,见习期限及见习补贴期限可顺延;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月发放给见习单位。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

人:人社局 姬婉瑜 0902-2566572

财政局   0902-2565254

教育局 何雪梅0902-2565798

43.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发挥作用。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积极参与用工单位招工,对免费介绍劳动力到所在团场(镇)以外用工单位就业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各银行机构等

人:人社局 姬婉瑜 0902-2566572

财政局   0902-2565254

科技局   0902-2565206

44.支持脱贫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对吸纳其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可开发连队(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

人:人社局 姬婉瑜 0902-2566572

财政局   0902-2565254

农业农村局 钟兴万 0902-2565459

45.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落实2022年以来兵团出台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等政策措施,强化低收入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2年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基础上月人均增加207及时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将低保标准从560元/月提高至616元/月。依托乡村振兴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持续开展低收入困难群众日常监测。进一步明确细化临时救助办理流程。开辟“快速救助通道”,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办法,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程度高的突发性事件,启动团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机制进行“一事一议”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所有手续。持续严格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力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对遭遇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与临时救助,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

责任单位:师市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等

人:民政局 薄海民 0902-2565103

人社局 王玉萍 0902-2565342

财政局   0902-2565254

发改委  涛 0902-2560569

46.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到期未按时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不计罚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缴存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最高提取额由15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责任单位: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人:   0902-2566426

47.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新业态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基干民兵和高校毕业生,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结合师市人口变化趋势、兵团调度重大项目、“十四五”重大项目、十三师八个团场“团镇合一”及各团场发展需求,合理预测十三师未来的产业建设用地规模。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

责任单位:师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等

人:人社局   0902-2566575

农业农村局 钟兴万 0902-2565459

发改委   涛 0902-2560569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2项)

48.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兵地联防联控统一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师市辖区内入疆人员的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坚决守住疫情输入关口。强化师市邻近口岸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抓好建筑工地、企业、矿山以及园区、入疆货车停车场、大货车司机聚集区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测、风险排查。

责任单位:师市疫情指挥部、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等

人:疫情指挥部 0902-2565236

卫健委 温智轩 0902-2565025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 0902-2567799

工信局 卡德尔叶·吐尔洪 0902-2565977

商务局 商务局 边志雄 0902-2565487

49.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兵团疫情防控政策,坚决避免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促进人流物流安全有序畅通,做大成都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加强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科学精准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

责任单位:师市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局、疫情指挥部等

人:疫情指挥部 0902-2565236

卫健委 温智轩 0902-2565025

交通运输局 孙双庆 0902-2567799

工信局 卡德尔叶·吐尔洪 0902-2565977

商务局 商务局 边志雄 0902-2565487

、保障措施(3项)

50.健全工作机制。将政策措施落实纳入师市经济运行调度,按照“谁负责、谁跟踪、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每月1日,将政策落实工作台账报送至师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调度通报,全力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师市各有关部门

51.强化精准帮扶。积极开展师市辖区内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力争做到“政策清、底数清、问题清、效果清”,分类梳理汇总形成政策落实的问题清单,着力推动解决,确保政策落实精准有效。

责任单位:师市各有关部门

52.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帮助企业充分知晓政策、享受政策。落实好师市各级领导干部包保服务工作机制,发挥行业牵头部门横向联动和工作专班纵向服务功能,主动上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送政策、送服务。

责任单位:师市各有关部门

附件:1.各金融机构稳经济金融政策具体措施

          2.师市人社局稳经济增长具体措施  

          3.新星税务局稳经济增长具体措施



附件1

各金融机构稳经济金融政策具体措施

一、金融监管部门具体措施

(一)人民银行哈密市中心支行

1.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1)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引导其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货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

2)引导金融机构对该类人群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2.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1)积极向上级行申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扩大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率和覆盖面。

2)继续督促符合政策要求的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一季度发放激励资金142万元,撬动银行机构多投放资金1.42亿元。

3)通过召开货币政策传导会引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

3.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按照上级行统一安排,于2022425日降低哈密市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流动资金1.6亿元,引导其加大对三农及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引导各银行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转移定价(FTP)机制,将LPR内嵌入FTP之中,切实发挥LPR下行对信贷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

4.提高资本市场的融资效率

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做好债券发行培育工作。目前已引导辖内一家国有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19亿元,中期票据3亿元。

5.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1)引导农发行哈密分行争取更多的系统内政策和资源倾斜,尽可能加大对本地的信贷投放力度。

2)通过向辖内金融机构推送重大项目清单、符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项目清单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市煤炭煤化工及新材料等三大主导产业,加大对有需求的重点产业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充分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快投放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贷款,提升政策资金获批率,1-5月两家机构合计报账8000万元。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货币信贷管理科    15209025197

玛依努尔  18299369061

二、各金融机构优惠举措

(一)交通银行哈密分行

1.金融产品: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主要是普惠E贷、线上税融通、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信用+抵押相结合,快速审批,在满足政策、资料齐全情况下普惠E贷可实现2个星期以内放款、线上税融通35个工作日实现放款、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个月以内实现放款。

2.利率优惠情况:针对符合交行授信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征信情况和经营情况,执行最优惠的贷款利率,利率区间在3.7%-4.5%,全力扶持十三师辖区内的企业发展。

3.相关费用情况:针对中小微企业,客户只承担贷款利息,无其他费用,抵押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交行承担,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4.供应链融资:对符合交行授信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托核心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同时对客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时间做出限制,目前仅允许开具6个月期限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并已开通线上秒贴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融资。

5.对于十三师辖区内有职工身份地的农户(主要针对棉花种植),交行推出线上农户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年息3.7%,贷款时间12个月,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简单快捷一周可以实现放款。

6.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优化授信管理,针对制造业、涉农贷款、绿色信贷、专精特新等行业,采用授信审批通道,快速完成授信流程,在交行权限内业务力争在2个星期左右实现投放。

7.对确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客户,满足一定条件,可灵活办理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同时不影响征信记录。

8.总行对获得央行再贷款资金支持的碳减排、煤炭清洁利用、绿色能源等重点行业,交行引导资源倾斜,加大投放中长期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9.总行对获得央行再贷款资金支持的普惠养老、科技创新、交通物流和物流仓储等行业贷款,给予FTP补贴,加大对该类客户的支持力度。

10.总行对乡村振兴、专精特新、贸易金融等行业加大补贴力度和流动性支持,进一步引导对该类客户降低贷款利率。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公司业务部  任云飞  13677587265

   15026101718

(二)新疆银行哈密分行

1.加大小微及民营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重有降,对于新投放小微及民营企业贷款的FTP价格,给予50BP资金成本优惠。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降低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尽力缓解融资贵的现象。

2.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人及其关联(穿透实际控制)的小微企业(仅限在一个机构)申请循环授信方案,在不超过额度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授信申请人可多次申请具有明确用途的可循环使用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即循环授信方案遵循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灵活用信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企业及个人财务支出。

3.继续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减少企业财务支出,例如对于对公账户的现金管理平台服务年费、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年费、手机银行企业服务年费、电话银行企业服务年费及短信通知等服务均暂时不收服务费;对于企业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跨行转账汇款的均暂时不收汇划费。

4.对于正常到期还款续贷的客户,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在贷款到期前提前介入,经营部门与信贷部门实施平行作业,以客户为对象,以产品和服务为载体,分别从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两个维度,同步开展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工作,提高审批时效。利用无还本续贷信贷产品切实做好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工作。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信贷部  高永峰  13999688699   

文翔翔  19990257357

(三)邮储银行哈密分行

1.提供延期还款、征信保护等政策,将继续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信贷业务的还款安排,合理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同时,加大邮储银行特色产品无还本续贷的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切实减轻还款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延后还款时间、调整还款计划等,并且对于此类人员进行征信保护,不影响征信记录,不收罚息。

2.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以线上、线下贷款双向并举,信用模式、抵押模式相互补充,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的支持力度。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邮储银行小微易贷系列产品(包含税务、发票、科技、账户、抵押多种模式),最快五个工作日可以完成审批及放款流程。针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通过极速贷、E捷贷等产品,提供纯线上信用贷款支持,最高额度200万元,全流程线上操作,简单快捷。

3.提供纯信用线上贷款支持,针对团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职工,通过建立信用连队、信用户纳入信用户名单,提供纯线上信用贷款支持,最高额度30万元,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信贷支持服务。

4.提供综合性消费贷款,支持居民全方位消费升级无忧。针对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提供综合性消费贷款服务,支持个人购房、购车、加装、教育等综合类消费,利率最低为LPR,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5.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严格落实减费让利,对新发放贷款全部挂钩LPR定价基础,在上年末的利率水平上持续降低企业贷款利率,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费、转账汇款手续费等方式,让利受疫情影响企业。

6.积极对接辖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产品优势和专业经验,充分了解项目或企业需求,发挥总分联动效应,落实预审会机制,由业务、信审、风险等部门共同细化和修订金融服务方案,严格落实一户一策金融服务方案,用好用足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和业务审批绿色通道机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审批,保证企业和项目用款时效性。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出台的稳经济政策措施,做好相关政策的协同配合,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7.发挥科技赋能优势,丰富线上渠道业务和网银交易品种,解决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难以临柜的问题。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三农金融事业部  邓康林  13579655023

 蒙志超  18509021006

(四)农业银行新星兵团分行

1.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及个人纾困解围

  一是针对有延期需求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新发放贷款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办理续捷e,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延长用款周期,可办理2次,每次期限1年,保持优惠利率。二是对于到期无法偿还贷款的小微企业线上贷款,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展期。三是对于受疫情影响年报披露较晚、无法按期完成评级更新的企业,可延期评级至3个月。四是对于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或失去收入来源群体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可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展期等措施调整还款计划,帮助其缓释还款压力。五是对因隔离、管控、封闭等原因无法现场当面办理个人经营贷款的客户,在贷款受理中可先酌情简化环节,及时满足贷款申请资金需求,在疫情结束之后由经办行第一时间完成相关贷款手续补办。六是可对受疫情形成逾期不良客户减免罚息、消除个人征信逾期记录等系列关怀政策。

2.增量扩面,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

持续实施三增两提一降措施,全额保障普惠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全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增速;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同比多增;普惠小微贷款户数同比多增。信用贷款占比提升;首贷户数同比提高。普惠领域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一是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可办理微捷贷,采用信用和抵押方式,最高可贷1000万元。二是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重点客户,可通过政采e模式将单户授信额度可提高至1000万元。

3.减费让利,实现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账户基本服务收费能免尽免,能减尽减二是面向各类小微企业的账户e”“纳税e”“首户e”3种线上纯信用贷款利率以及面向个体工商户的惠商e”“收单e”“烟商e”“药商e等线上纯信用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7%三是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及其他贷款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4.全力服务,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

一是对于师市立项重大项目,可以最低利率提供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贷款支持,根据项目生产运营现金流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保障项目正常还本付息需求。二是对于已正常运营的项目,如能源电力、水利、交通运输等,可以最低利率提供最长不超过20年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融资渠道,以园区贷、厂房贷、周转贷款等方式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小微企业贷款  张怀清 18199869149

其他公司贷款  张海军 13999033683

个人贷款业务     13699971582

(五)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

1.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简化,业务速度快,客户经理上门办理业务,企业类客户最快3个工作日出账,个体工商最快1小时内出账;授信期限最长五年,并且可在手机银行自助用信,需要多少提多少,随借随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2.小微企业减免费用

1

单位电汇业务业绩

2

单位主动查询手续费

3

代发工资手续费

4

账户管理费

5

开户手续费

6

账户服务费

7

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全国范围内任意一家银行)

8

开卡工本费

9

用卡年费

10

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11

短信费

12

抵押登记费

3.持续做好小微企业应延尽延工作,在因为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经营,流动资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村镇银行会为其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不抽贷不断贷。

4.针对因疫情导致中小微企业造成逾期欠息情况产生征信不良记录的,村镇银行也同时落实征信处理制度。凡是申请因疫情导致征信不良记录的异议处理,一律采取优先处理政策。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业务发展部  罗森柱  18299345191

田佳伟  18160380929

(六)工商银行哈密分行

1.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推出多款融资产品。

经营快贷:线上信用贷款,基于小微企业法人与企业主的交易、资产、代理缴税、代发工资等多维护数据综合测算,利率3.70%-4.65%,单户授信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借据半年,循环合同一年。

税务贷:线上信用贷款,基于小微企业纳税数据,利率4.0%,单户授信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借据半年,循环合同一年。

烟草贷:线上信用贷款,基于小微企业及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在烟草公司的购货情况综合测算,利率3.70%-4.65%,单户授信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借据半年,循环合同一年。

新疆银担哈密分行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线上信用贷款,针对个体工商户,创新推出产品,利率3.70%,担保费率1%,单户最高授信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借据半年,循环合同一年。

个人经营贷款:线上信用贷款,针对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利率3.70%-4.65%,单户最高授信3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借据半年,循环合同一年。

e贷:线上信用贷款,我行联合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基于企业用电、税务、结算流水、征信等信息为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主提供的在线融资服务。其中电费贷贷款资金用于交纳电费,根据企业用电金额授信,单户20万元(含)以下的,以企业主个人名义办理;单户20万元(不含)以上的,以企业名义办理;经营贷贷款资金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根据企业纳税金额授信,以企业名义办理。贷款利率:4.0%-4.3%;贷款期限:单笔借据半年,循环合同一年。

(以上产品利率为参考利率,如LPR波动将同步改变。)

2.创新数字化金融产品,支持困难行业。工商银行以兵团团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农重点龙头企业、产业强镇(淖毛湖镇)等重点领域核心企业金融需求为出发点,运用数字供应链产品,满足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需求。

3.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工商银行通过工作专班及产业行业投融资政策研究机制法人信贷业务预审机制重大项目调度管理机制等工作机制,对全力保障师市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4.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落实减费让利。免收对公账户管理费,给予银行对公账户开户手续费、企业电子银行年费五折优惠,人民币对公转账汇款(单笔10万元()以下),柜面与非柜面均享受异地本行免收手续费、同城跨行9折优惠、异地跨行9折优惠。针对不同客户特点,提供专属结算惠享服务方案。

5.杜绝不合理抽贷断贷。客观对待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困难,立足企业基本面评估整体风险,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抽贷断贷。对基本面良好、仍有发展空间的企业,要及时协调同业,运用展期、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6.配合做好清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围绕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专项行动,主动运用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产品,在核实应收账款真实性、有效性的前提下,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清欠资金延迟到位的,在还款来源有保障、风险不扩大的前提下,可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连续使用需要。保理业务办理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7.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部问题的通知》精神,工商银行分别于2022420日、526日对两次下调房贷利率,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利率较年初均下降60个基点。当前执行利率为首套房贷款4.95%,二套房贷款5.15%。我行将继续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要求,持续做好对辖内居民的购房贷款支持工作。

8.针对退役军人,在我行工银军魂信用卡、专属理财、专属融资、专属保险等专属产品基础上,推出网点优先服务专区、专属服务团队上门、手机银行随军行专区、电话银行专线服务、非金融增值服务、荣誉优待服务等工作,并可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培训等专享服务。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公司金融业务部  陈世彪  13899356438

   18690222825

   18690252922

个人金融业务部  刘雅琴  18799662580

   18690229650

(七)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分行

1.对普惠小微企业实行差异化优惠政策。在客户准入上,不对他行融资余额做强制要求,对采用全额抵质押贷款方式的,或地市及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方式的小微贷款实行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执行合理利率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可利用信易贷小微智贷等信贷产品平台,进行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同时,开辟线下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权限内调查审查审批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确保随到随审、即到即办、限时办结。

2.开展减费让利。一是免除全部客户对公系统内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二是免除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证来证预通知、通知/转递和对外保函通知费用。三是免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四是免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企直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及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证书年服务费和USB/蓝牙-KEY工本费。五是对小微企业免收保函修改费。

3.实施差异化利率优惠定价和首年优惠政策。在重点领域,对102项重大工程贷款、44个国家级专项规划重点项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贷款、水利建设贷款、长江大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贷款(包含贫困村提升工程贷款、农村路网建设贷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贷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贷款、种业贷款和重点区域:包括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832个脱贫县发放的贷款。

上述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投放的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最高可在一年期LPR利率上优惠20BP;固定资产贷款最高可在五年期LPR利率上优惠20BP。同时,在2022年内签订合同并实现投放的贷款,实行首年利率优惠政策(具体利率根据贷款具体情况确定)。

4.对符合人民银行碳减排工具支持的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限要求。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客户部  杨鹏辉  13677589356

刘航余  15214827763

(八)建设银行哈密分行

1.大中型金融政策措施

1)扩大信用额度审批权限和贷款期限,简化审批路径,提高审批效率。

大中型企业信贷政策、审批金额等方面做出积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行新疆区分行基础授权金额由4亿元扩大至9亿元,并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等,对应不同的调节系数,绿色信贷、制造业、基础设施领域等客户最高可达18亿元, 流动资金贷款由3年延长至5,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加大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的金融支持、资源倾斜力度,对前期信用记录良好、因疫情暂时遇困但仍有市场前景的物流企业,主动提前开展接续融资服务,灵活采取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续贷支持。

2)调整行业政策,进一步提高各类企业获信率。

对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的企业资金需求予以充分保障。对绿色信贷重点客户实施名单制管理,扩大单户审批授权,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

将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道路货物运输、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零售、汽车旧车零售由选择支持行业调整为优先支持行业,大大降低该类企业准入门槛。

3)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下放贷款利率审批权限。

对制造业、绿色信贷、乡村振兴、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按照信用等级评定和相关政策最低可给予3.2%的贷款利率。

4)进一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多措并举提高信贷覆盖面。

对辖区内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最大限度做到授信全覆盖,提高授信金额,对该类企业上下游进行梳理。运用该类企业较高的资信,为获信能力较弱的上下游民营、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2.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措施

1)积极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无还本续贷工作,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纾困力度。

受疫情的影响,部分小微企业面对还贷资金压力较大的影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贷款本金延期、给予宽限期等政策安排,客户贷款到期前4个工作日可通过线上通道申请贷款延期6个月,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纾困解难。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从5.25%,下调至为4.2%,极大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成本,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重点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复工达产

积极响应工信部专精特新名单客户,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推出善新贷产品,对于专精特新名单客户采取信用方式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贷款支持,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妇女企业家、绿色信贷等实行优惠贷款利率至3.95%

4)响应企业税务政策,扩宽企业融资渠道

为响应企业减税降费退税政策号召,推出小微企业减税云贷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还原了企业增值税金额,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减税退税金额、纳税信用等级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保证企业享受减税退税的政策前提下,不降低企业的贷款额度。

5)降低贷款门槛,鼓励首次贷款群体享受服务

根据银保监会强化首贷户服务工作的要求,推出小微企业首户快贷业务,针对首次与建行发生信贷业务的客户,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可通过线上申请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

6)搭建平台促消费,为商户降低运营成本,百姓得实惠

受疫情影响,众多个体工商户面临经营困难、客户稀少的问题,搭建建行生活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200万元,通过开放共享模式,为商家免费提供引流平台,无入驻费、无平台费,通过线上推广+优惠联盟+线下买单的方式,实现品牌宣传、活动集客和流量变现,促进消费场景融合发展,带动当地餐饮、商超、娱乐等行业发展,实现为商户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消费额,盘活当地消费市场。

7)减免个人商户手续费,为商户让利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建行计划于20226月起至年底,实施个人商户收单手续费全额减免政策,最大限度为商户减轻经营成本。

3.个人贷款金融政策措施

1)根据住房贷款市场情况及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建行对住房贷款利率持续进行下调,由首套房5.3%,二套房5.5%下调至首套房4.95%,二套房5.15%

2)对于缴纳公积金的客群可提供信用类个人消费贷款支持,利率下调至4.05%

3)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4)对疫情隔离或确诊人员、疫情相关工作者因疫情期间未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的,可提出个人征信修复申请,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修复当事人征信记录。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大中型企业  张新强    15509025937

小微企业    宋光仁    13109942835

个人贷款    木塔力甫  13579662155

兵团支行    郜建鹏    17699023030

(九)中国银行哈密分行

1.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措施,中行会梳理存量客户,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中国银行承诺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于生产经营临时受困企业将通过展期、续贷等授信方案做好融资连续性安排。小微企业贷款涉及的抵押评估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中行承担,保障企业信贷平稳过渡。

2.小微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超过LPR+45BP(即本期利率不超过4.15%),个体户贷款利率执行3.85%。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银保监局通报各家银行普惠贷款利率,中国银行哈密市分行贷款利率最低,切实承担了国有银行社会责任,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

3.拓宽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新增税易贷“e抵贷等线上贷款产品,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定专项贷款政策,推出惠如愿系列共40个金融服务方案,包括惠如愿-科创贷惠如愿-餐饮贷惠如愿-园区贷惠如愿-惠农贷惠如愿-文旅贷惠如愿-医疗贷等,最大限度为不同客群提供融资服务。

4.对师市辖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利用好总分行授信政策,提供专项信用额度,积极对接一户一策,实现精准支持。

5.审批权限下放,同时对师市辖区内小微企业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尽责、优先审批。

6.对于水利、农业、新能源发电行业授信政策均为积极支持,今后将加大对于师市水利项目、农户贷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授信支持,同时积极对接师市辖内符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准入范围的企业,用好政策,为企业提供低息贷款,为能源保供贡献力量。

7.梳理存量物流企业、对接师市辖内运输企业,研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做好存量客户续贷增信工作,积极为辖内运输企业通过专项再贷款政策提供高效、低息授信支持。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公司业务部  刘雪娇  15509027996

普惠金融部      15276928610

(十)哈密市商业银行

1.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偿还本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人,通过展期、借新还旧、还后续贷等方式,继续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合理评估受疫情影响程度,对确有还款意愿、存在临时性困难的客户,统筹考虑调整还款方式、设置宽限期等方式进行延期利息。

2.用好用足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和民营客户给予优惠利率,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3.加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力度。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的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其复工复产复市。

4.开展减费让利。承担办理信贷业务产生的公证费、抵押手续费、抵押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完成业务受理、审批、发放,确保疫情期间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融资需求。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营业管理部  王仕龙  18099726111

李冬雪  18099726133


附件2

师市人社局稳经济增长具体措施

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贷款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提交材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材料。

办理时限:按照金融机构流程办理。

办理流程: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借款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担保机构提交,由担保机构对其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后,推送经办金融机构。

人:鲁霞

联系电话:2565216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

适用范围: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申领途径:1.现场申请:师、团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就近申请;2.网上申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xjbthrss.gov.cn)。

所需材料:与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兵团社会保险费缓缴协议书》,由企业书面承诺如实填报所属行业类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补缴费款:1.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2.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最迟于缓缴期满后次月底前补缴到位;3.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4.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待遇处理:1.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3.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孟坤

联系电话:2565342

三、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实施条件:1.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3.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

返还标准: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执行。

申领途径: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受理材料:无。

办理时限:无。

实施期限: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人:帕丽旦·安木都

联系电话:2565769

一次性扩岗补助兵团正在拟方案,待印发后执行。

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一)社保补贴

适用范围: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新业态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基干民兵和高校毕业生,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

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个人和企业按季度(当季度最后一个月内)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当年内提出。

人:钟婧

联系电话:2566575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贷款对象:在十三师新星市参保的自主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提交材料:贷款人、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等材料。

办理时限:按照金融机构流程办理。

办理流程: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担保机构提交,由担保机构对其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后,推送经办金融机构。

人:鲁霞

联系电话:2565216

(三)职业技能培训

适用范围:对企业职工、连队职工、民办非企业用工、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其他省市新引进劳动力、转移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报名途径:向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名。

人:姜利民

联系电话:0902-2566575


附件3

新星税务局稳经济增长具体措施

一、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

1.纳税人需要提供资料

提交《退(抵)税申请表》一份。

2.办理流程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通过点击“我要办税”模块,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2)[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模块,点击进入→3)进入功能弹出提示,出现提示框一,点击确认,继续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4)进入功能弹出提示,纳税人可选择是否根据税务系统税收数据进行数据预填。如需预填,请点击“确认”5)手工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国民经济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6)在留抵退税信息模块,请仔细核实系统预填信息,如实勾选纳税人申请退还项目→7)在本期申请退税情况相关模块,请对以下项目自行判别,通过选择下拉选项进行填写,点击下一步→8)确认无误后,系统提示核对数据,如果数据有误,点击“返回修改”,如果数据无误,点击“继续申请”按钮9)对申请表进行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申请成功。

办税服务厅办理流程:

窗口人员接收资料后,按照“办税服务厅受理、内部审核流转、限时办结任务、告知审核结果”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3.办理时限

(1)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2)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为了更快更有效地保障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新星税务局成立审核工作团队,加快审核进度,进一步提质增效,让退税工作在规定的10个工作日时限内尽可能提前完成,旨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汽车购置税减半具体措施

1.政策条件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2.纳税人需要提供资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2)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1份(查验后退回)

3)车辆相关价格凭证1份(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1份(查验后退回)
    2)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1份

3.办理方式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4.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5.注意事项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联系人:新星税务局李彦龙    联系方式:0902-8686123)









相关链接如下:

政策解读《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十个方面52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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