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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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写信时间: 2026-08-21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过户名下车辆被服务站收取高价服务费 | ||
|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于2026年8月7号在哈密市车友便民服务站将名下旧车过户于家人,旧车于2021年10月18号上牌登记、长安牌suv、排量1.5T、新车发票价11.79万。车友便民服务站没有展示所收费用清单和全程无口头告知的情况下让我扫码交费675元,事后我咨询和查询二手车过户相关事宜、发现个人之间过户只需交纳上牌费和工本费,服务站作为盈利公司被默许赚取小额服务费等,但这次收费远超于国内一线二线城市! 严重怀疑车管所授权第三方车友便民服务站定价超过市场行情(收取车辆评估价格7%作为服务费)、间接导致车主利益受损,希望有关部门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主体、让旧车过户评估不再坐地起价,给广大车主一个绿色透明的车市环境。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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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2026-08-27 13:17 | 回复单位: 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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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感谢您的监督与建议。本局已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同一事项的举报,并及时开展了协调处置工作。双方已就投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特此回复。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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