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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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写信时间: 2025-06-24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涉嫌虚假宣传 | ||
信件内容: 本人为上海新城二期凤凰新城29号楼2单元202业主,于2019年初装修好房子,住进小区,因停车不便利,前去上海新城售房部咨询,销售人员告知小区属于人车分流,小区地上不能停车,如果要停车要么停在小区外围,要么购买地下停车位,本人于2019年6月28日购买了位于上海新城二期(物业办公室对面)2号地下停车位A088号和A089号两个停车位,每个车位单价9万元,采用3年无息分期付款形式,该车位款已于2022年8月全部交清,前期2年正常使用,且正常缴纳车位管理费。 1.自2023年开始,小区地上业主车辆可以随意停放,我也前去物业及房产公司问询,小区地面不是不能停车吗,被告知,地面确实不能停车,但是业主停车他们也没有办法,自此,我认为新疆东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我车位时存在虚假宣传情况。 2.因本人购买地下停车位是为了停车与出行便利,现因小区内部地上双车道,一道业主停放车辆,导致小区内部双车道变成单车道,出入小区迎面无法错车,两车相遇,需要一车倒车很远,才能形成错车,特别赶上小区其余业主结婚或停放其他车辆,会将小区道路堵死,致使车辆无法驶出小区,导致上班迟到。小区地下车位入口处在一十字路口处,且现已安置红绿灯,晚上下班时无法正常进入小区地下车位,有时需要等待10分钟甚至更久才能进入。 3.本人于2021年购买车位价格为9万元,当时询问是否会降价,销售人员告知,不会降价,近期询问现车位价格为3.5万元每个,降幅巨大。 反馈理由:1.购买车位时告知小区地上不能停车,现小区地上可以停车,本人认为存在虚假宣传销售 2.购买地下车位是为了便利性,但是现实使用不仅不便利,反而很麻烦。 3.销售价格与后期出售价格虚报空间很大。 反馈诉求:请求房产局领导协商撤销本人购买上海新城二期(物业办公室对面)2号地下停车位A088号和A089号两个停车位,房产公司返还全部车位款。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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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7-03 18:51 | 回复单位: 火箭农场 |
回复内容:
上海新城二期凤凰新城属于伊州区管辖,不在火箭农场管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