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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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写信时间: 2025-07-2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投诉怡景园小区瑞家物业不履行物业职责 | ||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十三师新星市怡景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42栋一楼101的住户厨房公共排污管道漏水,小区物业不履行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共用设施进行维护养护,反而转移矛盾,要求所在单元的用户均摊费用,没有查明漏水原因,也没有提供维修费用明细,就简单的要求用户支付400元。且态度恶劣,不能说明提供付款的依据,多次骚扰,甚至人身攻击业主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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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7-28 10:13 | 回复单位: 大营房城管委 |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怡景园小区瑞家物业不履行物业职责问题,大营房城管委了解情况,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经了解,怡景园小区42栋1单元101室住户厨房公共排污管道漏水,经怡景园小区瑞家物业维修花费总费用共计1600元。根据核心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区分了业主的专有部分(如自家墙体、水管、电路)和共有部分(如楼道、电梯、屋顶)。专有部分维修: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共有部分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或使用专项基金。2.《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物业仅对共有设施设备(如公共管道、消防系统)负有维修责任,室内设施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物业无义务免费维修。 2025年7月23日,民主路社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到物业公司做沟通协调工作,您表示现在不在哈密,请您返回哈密后与民主路社区联系,我们就此事共同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