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2025-08-13 已办结
信件标题:欠款
信件内容: 20 年我们在红星二场工业园新疆一号石油压裂砂厂拉沙子,法人张青,实际操作人周强,当时说干完就给钱,我们自己垫付油钱干的活直到现在没给,起诉也没结果,共有28 辆车,共欠运费四十万元左右,希望领导帮助解决
回复内容
2025-08-17 10:39 红星二场
回复内容:

黄文庆同志:

红星二场高度重视您的诉求,立即牵头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将处理答复意见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

黄文庆,自述2020年受新疆一号石油压裂支撑剂有限公司雇佣,拉运沙子,至今被拖欠运费约40万元;当时该企业法人张青,实际经营者周强;黄文庆曾就此事起诉,但未获解决。希望政府帮助解决运费拖欠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新疆一号石油压裂支撑剂有限公司20206在红星二场注册成立,当年租赁新疆屹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红星二场六连工业园区的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024年,新疆屹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其位于红星二场六连工业园区的场地以及地上设备、厂房及相关附属物,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0103执恢383号》以资抵债。原租赁协议已伴随2022年新疆一号石油压裂支撑剂有限公司的停产以及资产抵债问题停止。

新疆一号石油压裂支撑剂有限公司近两年已不在红星二场开展经营活动,原生产场地所有人已变更,该公司在红星二场已无实体及相关自然人(包括张青、周强等)。

红星二场在收到反映问题后,多次尝试联系张青等人无果;经电话联系黄文庆本人,得知其反应问题已由法院宣判。红星二场与黄文庆沟通,要求其将法院裁决书或公告提供给团场作进一步核实,但其未提供。

三、答复处理意见

针对您的诉求,现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答复如下:

因新疆一号石油压裂支撑剂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自然人已不在红星二场,且联系其相关人员无果,红星二场无法解决您的上述欠款问题。建议您继续通过合法途径,向该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主张权利。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红星二场书面申请复查处理。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将视为行政三级办理终结。

满意度调查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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