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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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写信时间: 2025-09-1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虚假宣传 | ||
信件内容: 本人为上海新城29号楼2单元202业主,于2019年初装修好房子,住进小区,因停车不便利,前去上海新城售房部咨询,销售人员告知小区属于人车分流,小区地上不能停车,如果要停车要么停在小区外围,要么购买地下停车位,本人于2019年6月28日购买了位于上海新城二期(物业办公室对面)2号地下停车位A088号和A089号两个停车位,每个车位单价9万元,采用3年无息分期付款形式,该车位款已于2022年8月全部交清,前期2年正常使用,且正常缴纳车位管理费。 1.自2023年开始,小区地上业主车辆可以随意停放,我也前去物业及房产公司问询,小区地面不是不能停车吗,被告知,地面确实不能停车,但是业主停车他们也没有办法,自此,我认为新疆东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我车位时存在虚假宣传情况。 2.因本人购买地下停车位是为了停车与出行便利,现因小区内部地上双车道,一道业主停放车辆,导致小区内部双车道变成单车道,出入小区迎面无法错车,两车相遇,需要一车倒车很远,才能形成错车,特别赶上小区其余业主结婚或停放其他车辆,会将小区道路堵死,致使车辆无法驶出小区,导致上班迟到。小区地下车位入口处在一十字路口处,且现已安置红绿灯,晚上下班时无法正常进入小区地下车位,有时需要等待10分钟甚至更久才能进入。 3.本人于2021年购买车位价格为9万元,当时询问是否会降价,销售人员告知,不会降价,近期询问现车位价格为3.5万元每个,降幅巨大。4.上海新城于8月份在原本画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路上,规划停车位,违反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相关条例。 反馈理由:1.购买车位时告知小区地上不能停车,现小区地上可以停车,本人认为存在虚假宣传销售 2.购买地下车位是为了便利性,但是现实使用不仅不便利,反而很麻烦。 3.销售价格与后期出售价格虚报空间很大。 反馈诉求:请求房产局领导协商撤销本人购买上海新城二期(物业办公室对面)2号地下停车位A088号和A089号两个停车位,房产公司返还全部车位款。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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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16 10:38 | 回复单位: 火箭农场 |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火箭农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上海新城小区人车分流及消防通道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上海新城 29 号楼 2 单元 202 业主: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小区车位相关事宜的关注与反馈,我们已就您提出的问题及诉求进行了详细核实与梳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 “小区地上停车与‘人车分流’宣传不符” 的问题 小区规划设计之初,确以 “人车分流” 为核心原则,旨在保障业主出行安全与居住环境整洁。但随着小区入住率逐步提升,部分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产生了临时停车需求,且该需求呈持续增长态势,导致地面停车管理面临一定压力。 为缓解 “停车难” 问题,同时尽量减少对已购地下车位业主的影响,前期物业公司在确保小区主干道、人行通道等核心区域基本通行不受阻的前提下,临时允许部分车辆在指定的非核心区域进行短时停放,这一举措导致严格意义上的 “人车分流” 未能完全实现。 目前,物业公司正针对此问题积极研究优化管理方案,后续将通过增设清晰的禁停标识、进一步明确临时停车区域范围、规范临时停车时长等方式,在保障全体业主安全、满足合理停车需求与落实 “人车分流” 规划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切实改善小区停车秩序。 二、关于 “地下车位使用不便利” 的问题 结合您的反馈,我们重点核实了地下车库的通行相关情况,其中关于地下车库入口位置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位置与设计原因 小区地下车库入口位于房产公司一侧,该位置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的唯一方案。此设计的核心考量,是为了最大程度避免车库入口与人行通道交叉,减少车辆进出对小区内部行人安全的影响,同时保障小区内部交通的顺畅有序,避免出现拥堵问题。 (二)后续优化方向 2号地下车库进出口问题,近期物业公司会针对地库大多数业主意见及结合现场进行调整,调整时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此外,关于您可能关注的 “消防通道占用” 问题,我们也向您同步说明小区的管理举措:小区内所有消防通道主干路均已设置明显的禁停标识,物业公司安排保安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每 2 小时对消防通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一旦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工作人员会立即电话联系车主要求挪车;若无法联系到车主,将张贴《违规停车告知单》留存记录;对于拒不配合挪车或恶意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我们将第一时间联系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坚决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维护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 “车位销售价格虚报空间大” 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车位的销售方式及具体定价由房产开发公司依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针对您提出的 “销售价格与后期出售价格虚报空间大” 的疑问,房产开发公司已就车位定价的依据、定价逻辑等相关情况与您进行过沟通并作出解释。虽目前您暂未认可该解释内容,但房产开发公司高度重视您的诉求,计划于下周与您进行当面沟通,进一步详细说明相关情况,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四、关于您提出的 “撤销车位购买、返还全部车位款” 的诉求 您提出的撤销上海新城二期(物业办公室对面)2 号地下停车位 A088 号和 A089 号的购买协议、由房产公司返还全部车位款的诉求,我们已同步转达至房产开发公司。后续,房产开发公司将在下周与您当面沟通时,结合车位价格、使用体验等相关问题的沟通结果,与您就该诉求进行充分协商。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车位销售价格属市场行为,若要退款,建议走司法程序。 火箭农场城镇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6日 感谢您对"领导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