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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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写信时间: 2026-02-25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新疆兵团十三师红星医院拖延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的投诉 | ||
|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6年1月18日晚19时35分在黄田农场发生车祸,现场交警叫了救护车(本人无外伤,自身无明显不适,因现场撞击碎片较多,害怕内伤,所以前往医院检查),我乘坐救护车前往红星医院的途中,因救护车为躲避差社会车辆,急刹导致我在救护车内手腕受伤,额头擦伤。 经一系列检查,均为在救护车上受的伤 本人因与红星医院相关事宜产生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经与院方前期沟通协商,院方已认可赔付医疗费及误工费相关事项,并在微信沟通中予以确认。但自协商达成一致后,红星医院以各种理由长期拖延、拒不支付应赔付的款项,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该院救护车工作人员还存在要求本人报假警的不当行为,相关录音可证实该违规情况。 我于26年1月29日向红星医院提供相关证明,2月6日联系医院尽快处理,医院那边答复:等周一(2月9日)找交警盖章子 2月6日至2月9日救护车司机多次联系我,要求我找关系让交警出具救护车致使乘客受伤的说明(我已明确告知交警没有义务出具该证明) 2月10日救护车司机联系我,要求我报假警,谎称他肇事逃逸,并要求交警出具救护车致使乘客受伤的说明,已被我明确拒绝,同时我向红星医院提出诉求:于2月14日前完成理赔 2月11日红星医院已收到,并回复我:会和相关部门协商 2月24日,我再次催促红星医院 红星医院答复:过两天请示领导(并未给出明确处理时间) 直至2月25日,红星医院仍未处理我的事情 我可以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救护车司机要求报假警的录音(以及文字整理版),全部医疗费用单据,请假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证明,工资架构证明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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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2026-02-28 11:07 | 回复单位: 红星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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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乘坐我院救护车途中受伤、院方拖延赔付事宜,后勤中心高度重视并完成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6年1月18日,投诉人乘坐我院救护车时,因车辆紧急制动受伤,我院对该事实及赔付责任无异议。1月29日投诉人提交赔付材料后,双方初步达成赔付共识,后续因赔付需走救护车车辆保险流程,我院工作人员在对接材料、沟通表述中存在不规范问题,且未及时明确理赔时限,导致投诉人产生“拖延赔付”的误解,目前,救护车所属车辆保险理赔流程已正常启动,全部赔付材料已提交至保险公司,赔付事宜由保险公司按正规流程审核、支付。 2026年2月28日我院医患沟通办与投诉人沟通,投诉人表示保险公司已联系投诉人表示受理该案件,投诉人已递交相关资料,目前保险公司正在办理中,后勤中心已安排专人全程跟进,确保赔付资金尽快足额到位。 后勤中心已对涉事工作人员批评教育,优化赔付处置及沟通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说明!
后勤中心 2026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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