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2×135MW尾气发电装置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新星市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新星市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项目规模: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2×135MW尾气发电装置项目总建筑面积105513.98㎡;新星市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总建筑面积19494.73㎡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2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新疆奥斯兰宇科技能源有限公司25m³h兰炭废水处理项目总平面图
新星市长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总平面图
备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关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反馈材料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
联系电话:0902-2566096
邮箱:14278022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