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名称: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期限:2020-2035年。其中,近期期限:2020-2025年;远期期限:2026-2035年。
(三)建设地点:为“一区三园”,总占地面积为12.14km2,园区分为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炭窑产业园、石灰窑产业园。园区位于哈密市,规划用地行政区划属于淖毛湖农场和红山农场。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淖毛湖农场场部南5km,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37km2;石炭窑产业园位于红山农场场部西侧80km,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98km2;石灰窑产业园位于红山农场场部西侧40km,规划建设用地面积0.79km2。
(四)规划定位: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是以煤炭资源深加工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发展为动力,以“低阶煤分级综合利用”为技术路线,适当配套能源化工项目,发展“煤-电-油-气-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主导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配套发展生产服务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现代物流;石炭窑产业园和石灰窑产业园主导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以煤炭低温热解分质清洁高效转化利用为动力,立足清洁能源产品,适时向高端延伸化工产业链,培育发展粉煤灰建材、煤矸石建材等建材产业综合集群,构建“煤-电-油-气-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并积极发展煤机装备、新能源装备、环保装备以及工程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鲁海锋
联系方式:15299567532
电子邮箱:15299567532@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623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13699358559
电子邮箱:4697037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