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保障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家长对教育系统学生资助领域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资格认定环节
1.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审核不严,违规认定或遗漏符合条件学生;
2.未按规定公示认定结果或故意隐瞒资助政策。
(二)评审与执行环节
1.暗箱操作、倾向特定学生(如班干部、成绩优异者)、伪造材料;
2.政策解读错误、申请流程不规范、动态管理缺失、公开公示不及时不透明。
(三)资金管理环节
1.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未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代持资助卡、克扣截留、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行为。
(四)工作人员行为
1.利用职权收受财物、索要回扣、接受宴请;
2.刁难学生及家长、推诿扯皮、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其他在学生资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902-2565596
(二)书面举报
书面举报材料可邮寄或送至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教育服务保障中心422室
地址:新星市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师分中心四楼422室
(三)邮箱举报
举报邮箱:sssjgwjw@126.com
三、举报要求
(一)提供真实内容。举报人应如实提供具体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录音、视频、书面材料等,确保举报内容真实、具体,详述时间、地点、涉及人员。
(二)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对于匿名投诉,我们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但可能无法给予详细反馈。
(五)严禁诬告。对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责。
四、处理机制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特此公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