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新疆大安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大安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尿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0gA7HhZl5ggk-GKNtc8OQ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工;联系电话:0991-450019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当地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将电子邮件发送至353919396@qq.com邮箱即可。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1-450019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大安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